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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度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黄埔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量:261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9-09/2019-11-1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 资助金额 :
      6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黄埔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工匠精神和高超技艺、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助推我区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区定于2019年9月起开展2019年度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黄埔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面向全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企业的技能技术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超的技能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突出的人员(不含已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经认定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鼓励乡村工匠积极参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评选出10名“黄埔工匠”,每人给予60万元奖励。其中,对民营及中小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二、参评条件

  在我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企业(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的企业)技能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7月30日,以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用工备案,缴纳社会保险为准),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能在工作单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且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一)个人职业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本区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技能竞赛奖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获得国家或省级劳动模范、国家或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南粤工匠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

  (二)在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获得专利、提供核心技术保障、解决重大生产工艺或技术难题、总结形成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引领本行业技术发展,在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编制行业技术标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形成较大影响;

  (四)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技绝招,创造了被同行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并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命名表彰,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五)发扬团队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以师带徒、传授技艺,培养出大批精英技能人才,成为我区企业的技能技术核心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参评方式

  由各企业按照评选条件统一推荐参评,每个企业报送的参评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其中同一工种(专业)只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企业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考察-公示-审定和表彰的程序进行。评选程序如下:

  (一)企业推荐。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企业提出参评申请,企业按要求开展内部审核和选拔后,电子材料于11月10日前通过系统(http://fwdt.gddrcgzjt.com/login)进行申报,第三方承办机构(广州开发区才汇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收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至才汇公司。

  推荐单位在组织内部审核和选拔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并将参评人员的申请材料和企业评价意见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示内容中同时提供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监督电话82378993),向评审委员会(第三方承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公示期间收到情况反馈的,应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要采取相应修正措施。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下而上推荐的原则,加强发动宣传,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参评人员能代表本企业的技能人才最高水平。

  (二)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会同第三方承办机构,对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的资格条件、技能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专家推荐。按参评人员所属类别、行业、工种(专业)划分若干组,各组专家对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进行评价,结合行业、工种(专业)进行提名。

  2.群众投票。对通过专家推荐的候选人,通过“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开展群众投票。

  3.综合评议。对第一轮推荐人选,进行行业专家以才鉴才(组织对应工种的专家深入候选人一线工作场地进行现场评议,结合一线岗位工作表现情况、技能业绩表现进行评议)和面试评议(组织候选人结合工作实例分析、业绩贡献进行演说并提供5分钟以内的现场工作小视频,由综合组专家评委进行评议)。最终结合我区产业发展情况,确定推荐拟入选名单。

  (四)考察。对推荐人选的用工备案情况、社保缴费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按照专家推荐顺序依次替补考察。

  (五)公示。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的“黄埔工匠”候选人,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名单审定。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通报表彰。名单审定后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彰并颁发相关证书。

  (八)补贴发放。获评“黄埔工匠”的,每人给予60万元奖励。奖励金采用分次发放的方式,在2020年起依次按照30万、20万、10万的金额分3年发放。获评“黄埔工匠”人员每次申领奖励金时需保持在本区企业就业状态。

 

  五、提交材料要求

  各参评单位统一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电子材料通过系统(http://fwdt.gddrcgzjt.com/login)进行申报,纸质参评材料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到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楼305室,联系人:张小姐、谢小姐,联系电话:82510745、31604735。截止日期之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且不可再补充相关参评材料。

  1.《2019年度“黄埔工匠”评选审批表》(附件2),参评人员个人填写纸质件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

  2.参评个人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行业专家推荐意见(如有)。

  3.申报承诺书(附件3和附件4,单位和个人同时出具)。

  4.单位营业执照、内部公示文件(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和情况反馈等材料。

  5.2019年度“黄埔工匠”参评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单位填写)。

  6.企业人才情况统计表(附件6,单位填写)。

  上述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由各初评推荐单位查验原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所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按照材料清单顺序,编写页码和目录,装订成册(含个人材料和单位材料),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

  参评个人和推荐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评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永久取消个人参评资格,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推荐人员参评“黄埔工匠”。获评“黄埔工匠”后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经权威部门确认侵犯知识产权及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取消“黄埔工匠”称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9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