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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贵阳市旅游商品企业申报奖补扶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浏览量:108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20/2020-03-25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通知原文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贵阳市旅游商品企业申报奖补扶持的通知


贵阳市各旅游商品企业: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文旅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现就贵阳市旅游商品企业申报奖补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贵阳市范围内注册的旅游商品企业。重点支持因疫情影响受损严重、未裁员减员或减员较少,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企业信誉度较高,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关停且在获得补助后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申报企业范围内确定100家给予补助。

  (1)生产型旅游商品企业。

  根据其产值、税收、就业贡献综合排前50位的给予每户5万元补助。

  (2)销售型旅游商品企业。

  根据其销售贵州生产特色旅游商品的销售收入、税收、就业贡献综合排名前50的给予每户5万元补助。


  三、申报审批

  (一)申报时间

  旅游商品企业在3月25日前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旅游商品企业申报材料包括《贵州省旅游商品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19年纳税情况等相关材料。

  (三)审批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部门对旅游商品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核,确定补助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对拟补助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名单。


  四、监督管理

  (一)申报奖补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享受奖补政策:

  1.有偷税、漏税、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2019年以来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食品、消防等安全事故的;

  (二)企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发放奖补资金的收回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奖补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保管存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估等。

  附件:贵州省旅游商品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docx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王悦嘉;联系电话:8651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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