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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量:10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08/2021-11-1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数据中心运营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1〕262号)要求,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大型数据中心。针对互联网、工业、金融、政务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数字技术、生态能力,特别是在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千行百业两方面效果明显的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大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

  (二)边缘数据中心。针对5G、工业互联网、VR/AR、智慧城市等重点应用场景,聚焦数据中心运行效率、算力算效、监控安全、网络能力,特别是在应用特色方面创新突出易推广的边缘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边缘数据中心:部署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侧,单体规模不超过100个标准机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数据中心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三) 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主体填写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我委。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原则上推荐符合《上海市数据中心建设导则》(2021版)相关要求的新型数据中心,并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国家新型数据中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00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unz@sheitc.sh.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俞燕飞 联系电话:13621979254)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