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海区科技创新券
发布时间:2015-06-08 浏览量:380 收藏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南海区科技创新券的通知》(南科〔2019〕107号)要求,已获得2019年度南海区科技创新券发放额度的企业(详见附件2中企业名单)
申请兑现南海区科技创新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基本信息表(系统自动生成)(需盖章);
(2)财政扶持企业类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系统上下载,填写后需填报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请认真核实并确保企业名称、开户行和账号无误);
(3)向区科技局开具的收款收据
(填写格式:今收到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拨付的2019年度南海区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XX元)(收据必须填写日期、加盖财务专用章、经手人签名、务必确保收据无错别字);
(4)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签订的创新服务合同(需有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
(5)创新券有效期内获得的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6)创新券有效期内开具的创新服务发票;
(7)如企业和服务机构名称与批文不一致,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和新的营业执照作为证明。
以上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务必清晰准确(特别是发票),网上审核(初审和复审)都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进入兑现流程(参见附件3)。
(1)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11月2日8:30至11月11日16:00;
(2)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7:00;
(3)提交纸质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7:00,逾期不受理。
企业登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dotc.cn)进行网上提交兑现资料,经股权交易中心审查和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
(1)申报咨询、初审咨询: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林先生86228025、陶先生86228085、邓先生86228235;
(2)复审异议:南海区科技局:余先生863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