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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表于:2018-11-01 关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佛发改招〔2018〕43号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有关问题的意见》(佛发改招〔2014〕22号)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市水务局于2014年6月30日联合印发施行。为做好与国家、省的相关政策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水平,经研究,《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