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第二批中介机构的函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7〕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7〕19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2017年申报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函告你委:
第二批18家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在深圳市从事普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条件(名单详见附件),请你委根据上述意见把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有关工作,并将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专此致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1月21日
(联系人:仲钟,电话:83928625)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课题 / 其他 | 资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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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宏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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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正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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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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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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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圳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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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捷信会计师事务所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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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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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圳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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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圳长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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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圳华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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