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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对《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解读

发表于:2020-04-22 关注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对《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解读


       为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禅城区于2015年设立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下称融资专项资金)。为进一步规范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4月22日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对《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解读


  为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禅城区于2015年设立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下称融资专项资金)。为进一步规范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细则》与《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佛禅府办〔2019〕27号)比较有哪些不同?

  (一)完善资金使用范围规定。为保障资金安全,《细则》明确涉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项目等不在资金扶持范围内。

  (二)完善资金额度规定。为让更多的企业能使用融资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在资金限额方面增加了“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使用融资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含)”的规定,并明确特殊企业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超出规定使用资金的,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报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完善使用期限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

  (四)其他。鉴于目前融资专项资金规模基本上能满足企业的转贷需求,删除第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中社会资本参与运作的相关表述。


  二、融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

  2.具有企业性质的涉农组织机构(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经禅城区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下称融资资金管理平台)审核同意,纳入本细则扶持范围。

  3.涉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项目等不在本细则扶持范围。

  4.企业需符合融资专项资金合作银行的贷款条件,且贷款在同一银行转贷。

  (二)资金额度和时限

  为了让有限的资金支持更多的企业,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含),单笔超过2000万元或申请企业在同一天、同一银行申请融资专项资金合计超过2000万元,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申请企业在同一天、同一银行申请使用融资专项资金额度累计不能超过5000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使用融资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含)。

  企业(团体)使用融资专项资金的时间计算为自融资专项资金从专用账户划出之日起计,至相应还款资金回收到专用账户之日止的日历天数,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含)。

  (三)资金使用费

  为充分提高融资专项资金的运转效率,由融资资金管理平台向申请融资专项资金的企业(团体)收取资金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个自然日0.15‰。

  资金服务费采取企业委托银行扣划的形式,银行完成续贷放款后,根据企业使用时间计算实际应收费用,连同融资专项资金一同划转至融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企业使用融资专项资金的时间计算为自融资专项资金从专用账户划出之日起计,至相应还款资金回收到专用账户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四)申请流程


  (五)申请资料

  1.申请企业提供:

  (1)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在工商部门的机读档案查询;

  (5)企业上一年度和近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人行征信报告。

  2.合作银行提供:

  (1)合作银行同意发放续贷的审批文件(授信方案);

  (2)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审核表;

  (3)银行承诺书(一份承诺书对应一笔贷款)。

  (四)政策咨询

  可直接联系贷款银行提出申请,或在贷款到期前1月联系佛山市禅城区财经控股有限公司协助向银行提出申请(咨询电话:邱先生,82596708;梁小姐,82590217)。

  截至发文日,合作银行包括:佛山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工行佛山分行、农行佛山分行、中行佛山分行、交行佛山分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南粤银行佛山分行、广州银行佛山分行、东莞银行佛山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华夏银行佛山分行、华兴银行佛山分行。合作银行名单持续更新,详情咨询财控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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