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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对《佛山市禅城区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解读

发表于:2020-03-05 关注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对《佛山市禅城区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扶持政策体系,吸引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推动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7〕17号)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扶持保险行业发展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8〕56号),禅城区政府于2020年2月22日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号),现解读如下:


  一、新办法与旧办法对比

  (一)开办补贴。为方便企业申报、加大扶持力度,将银行、证券和保险总部开办补贴,由700万元至2600万元调高到2000万元至5000万元;省级分公司由600万元和700万元调高至800万元;市级分公司由400万元调高至500万元。考虑到证券机构受市场行情影响经营情况波动较大,证券机构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分阶段给予补贴:开业后给付25%,剩余补贴根据开业后第一个自然年度纳税额一次性等额给付。保险中介机构独立法人总部开办补贴最高限额由1000万调整为200万,省级分公司开办补贴由50万调整为30万。

  (二)物业补贴。为鼓励金融机构购买物业,扎根禅城区发展,将金融机构购买物业补贴由1200元调高至1500元,租赁物业的补贴力度不变。开业后,租赁物业变更为购买物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补贴。

  (三)经营贡献奖。一是降低门槛,删除了“年纳税超100万且正增长”限制;二是加快补贴兑现,禅城区目前是全市的政策标准化改革试点区,为探索政策快速兑现的方式方法,拟将经营贡献奖的补贴频次,由一年一补提升至一月一补。

  (四)搬迁补贴。原政策对纳税超500万的金融机构区内搬迁的,给予1000元搬迁补贴。但不少金融机构物业陈旧,但希望就地重新装修。因应企业的需求,扩大了搬迁补贴的适用范围,对现有办公场地使用超过8年原地续租的,按照租金指导价的40%给予三年补贴;原地装修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贴,但不超过装修合同价的40%。

  (五)金融创新发展团队。由于原办法的收入补贴、购房补贴和金融创新团队三项扶持措施过于庞杂,企业申领补贴较为繁琐,现将三项补贴合并,仅保留金融创新发展团队补贴,加大了补贴力度,增加了名额,提高了标准。金融创新发展团队的评选等级从3个增至5个,5A级团队补贴也从100万提升至200万。

  (六)金融发展示范载体补贴。为鼓励金融发展示范载体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工作,将原有固定补贴100万,调整为定额补贴和引进补贴。认定为金融发展示范载体后,一次性补贴30万元;此后,每引进一家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补贴10万元,引进保险中介机构和新兴金融机构补贴5万元,每个载体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七)承诺年限。获得补贴金融机构的承诺不迁出年限,由5年提升至8年。

  (八)资金审批。为优化扶持资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速度,按照政策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将扶持资金审批由线下改革为线上。同时,年初已安排预算资金的,由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金融局)在镇街经科局初审及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直接拨付。


  二、资金申报及审批流程

  (一)前期咨询。企业通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提供的金融一门式服务或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了解扶持资金申报条件及相关情况。

  (二)材料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递交申报资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企业根据预审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重新上传。

  (三)资料递交。通过预审的企业,将纸质版申请资料一式两份递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

  (四)资金审核

  1.企业所在镇(街道)经科局初审;

  2.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审核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缴纳有关情况,区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意见,镇(街道)提出意见。

  3.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逐层审批并报班子会讨论研究,一事一议的须报区政府审批。

  经营贡献奖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联合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直接计算补贴金额。

  (五)资金拨付。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按照审批结果及企业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拨付扶持资金,区财政局与镇(街道)做好扶持资金结算工作。


  三、政策咨询

  联系人:李正茂,电话:83036270。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