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1〕8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制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高水平技术成果与高质量科技企业的精准对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在地方落地转化,科技部火炬中心启动开展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为指引,以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为目标,针对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质量不高、受众企业不优、对接渠道不畅等现实难题,打通科技成果供给侧、需求侧、服务侧,提高技术要素与资本、人才要素配置效率,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为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供给和创新支撑,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动,重点聚焦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服务能力,深入挖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前沿领域具有较强产业化前景的技术项目,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服务,面向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需求,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通过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为各类市场主体“赋能”和“搭台”,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应用场景,加速形成多方联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机制和区域技术转移体系,树立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品牌,带动提升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整体效能。
三、职责分工
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组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审定地方“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和路演活动方案,组织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承担常态化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共同主办路演活动,宣传动员上市科技企业参与路演,建立“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项目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负责遴选或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长期征集科技成果项目,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专业化服务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的技术转移机构承担入库项目的推广转化工作,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共同主办路演活动,制定路演活动方案,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项目征集
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遴选或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负责本辖区科技成果项目征集工作,长期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征集项目。
(一)项目征集条件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
2.技术领先性强,一般应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
3.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
4.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
5.拟通过技术许可或转让、合作开发、中试熟化、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与科技企业、园区、机构等开展合作;
6.持有项目的科研人员或其委托人有意愿参加路演活动。
(二)推荐项目可获得的公共服务
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对入库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专业评价,推荐适宜转化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并给予推广转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接上市科技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
2.获得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的服务及支持,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有机会获得项目资金支持;
3.参加“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精准对接科技企业和投资机构;
4.获得路演辅导和专业培训,协助完成科技成果的商业计划书;
5.通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和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相关网络平台进行项目展示推广。
(三)项目征集方式
1.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可登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ztc.chinatorch.gov.cn)填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表,或批量导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具体导入方式可联系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人员。
2.科技成果持有人可自愿登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自行注册并填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表。
五、申报要求
1.请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请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按要求制定《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附件1)和《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方案》(附件2),于2021年5月7日前,正式函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每个省(市)限报一场。
2.科技部火炬中心根据报送方案,结合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基础、支撑保障条件、方案可行性及相关性等因素,组织专家,择优确定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承办单位。
六、联系方式
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王博宇 任 洁
电 话:010-88656338 88656331
邮 箱:jissc2@ct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