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的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工作总署,现将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专项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3日--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5月13日
(联系人:郑芳琳,联系电话:8234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