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 (质量发展)直达企业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质量发展)直达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行动计划的部署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质量发展)直达企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一)获得2020年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单位(组织);
(二)第四批通过认定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
(三)参加“2020年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并获得评价分析报告”的企业或组织。
(四)获得省级质量提升试点项目的单位。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必须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二)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对公账号。
三、资助的流程
(一)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25日至6月8日(每天8:30至18: 30)期间登录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扶持通”,网站: https: / /fsfczj.f oshan.gov.cn/)进行申领,申领项目入口名称为:2021年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质量发展类),申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附件 3。
(二)在线申领过程中申请人只需确认申报主体信息、资助项目信息、资助金额及银行账户信息即可提交申领,无需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经系统自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相关财政资金-般在24小时内拨付至申请人。如对资助资格或资助金额有异议的可进行在线申诉。
(三)根据佛山市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要求,符合本次资助的名单已经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不再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的审批流程,资金使用安排明细详见附件1。
(四)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82256006;扶持通技术服务电话:83282211。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