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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浏览量:6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7-16/2021-08-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项目申报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南府函〔2020〕7号),我局现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南海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适用于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佛山市南海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成立时间不低于 1 年(截至企业申请本奖补日期),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南海区。支持本区工贸企业以数字化转型升级为目标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打造数字化示范工厂和全透明数字车间,形成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鼓励区内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项目建设。

  此次申报分为三个方向:方向一: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示范项目;方向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方向三: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车间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启动申报。各镇(街)经发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 2021 年度南海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项目申报。

  (二)受理及初审。申请企业于 7 月 19 日至 8 月 20 日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所在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在扶持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请企业将扶持通平台申报材料打印纸质(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加盖公章。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应于 8 月 27 日前将申报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济促进局。

  (三)专家评审。由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组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四)评审结果公示。区经济促进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

  (五)审批拨付。公示结束后,经审批后根据财政划拨规定和流程划拨扶持资金到企业账户。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0 日。

  (二)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供有关材料。各项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指南,一式三份,按各项目所需材料装订,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符合《佛山市南海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指南或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二)单个企业每年根据本政策获取扶持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资金、重复申报,挤占、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撤销扶持项目、追回扶持资金并计收利息、3 年内停止申报各级政府工业互联网扶持资金等方式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 年 7 月 16 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