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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关于开展2021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浏览量:81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7-19/2021-08-03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2号)文件要求,现就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9日-8月3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注册和申报(详见企业操作手册)

  信息注册:企业进入“粤财扶助”平台(PC端,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或“粤商通”(移动端,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粤商通”手机 APP),进行认证注册并登录,首次登录时企业需绑定对公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若企业已在“佛山扶持通”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登录的,可用相同账号、密码登陆“粤财扶助”平台,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项目申报:企业在“粤财扶助”平台上选择广东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奖补进行申报。“粤财扶助”平台根据企业身份认证信息,依托“数字政府”大数据资源,在申报界面生成表格供企业核对及填报。企业在线完成申报书填写后,点击暂存,再点击预览,下载申报书,并将申报书打印出来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到附件栏中。企业确认申报书填写信息和附件清单上传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此外,企业可在平台进行信息查询,了解资金申报进展。

  (二)信息审核和公示

  我局根据“粤财扶助”平台提供的“ 安全生产黑名单” 等数据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批确认后的名单将在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资金申请和下达

  入库后的名单将由我局汇总上报省工信厅申请资金。待省财政资金下达后,再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四、其它事项

  (一)我局将从“粤财扶助”平台上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分发到各区,请各区通知名单中的企业到“粤财扶助”平台进行申报,对未及时申报的企业做好跟踪记录。

  (二)企业在申报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与“粤财扶助”平台联系(QQ群:577282457);如对政策有疑问,可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联系(电话:市:83996926;禅城区:82340922;南海区:86333341;顺德区:22831305;高明区:88885566;三水区:87755918)。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