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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扶持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09-07 关注 

  佛山市禅城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扶持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佛山市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禅城区在2023年底前须完成拆除村级工业园面积共1.13万亩(其中,2021年4500亩,2022年4500亩,2023年2300亩)。

  为坚决打好村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攻坚战,推动低端村级工业园区在2023年退出历史舞台,打造高品质城市空间,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牵头起草了《佛山市禅城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二、制定依据

  《奖励办法》的制定是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7号)、《中共佛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佛改委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设三章: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了本办法制定的背景、适用对象范围、设置的奖励项目;第二章资金扶持奖励,共五条,分别阐述了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奖励、待开发租金补贴、改造成效奖励三项奖励的适用范围、奖励对象、奖励金额、奖励期限、资金申请等;第三章附则,共九条,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保障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明确了本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并说明了与禅城区同类型政策的衔接情况。

  本办法拟建立的主要政策是对禅城区实施“工改工”的村级工业园拆除重建类项目、综合整治类项目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主要的奖励对象为村集体,从村级工业园的拆除、拆除后、建设期间、运营四个环节均给予村集体奖励,激励村集体进行改造。特别针对土地“集转国”的项目给予大力度的奖励。


  四、新旧办法的衔接与差异

  (一)奖励适用范围收窄了

  落实贯彻省、市“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的村级工业园提升改造导向,《奖励办法》奖励扶持的是“工改工”项目,现行已出台的扶持办法中的“工改商”项目不再予以扶持。

  (二)大力奖励拆除重建类的“集转国”项目

  《奖励办法》针对土地进行“集转国”的项目给予大力度的奖励。一是提高拆除重建奖励的金额,比保留集体性质的项目每亩多30万元;二是利用出让金进行补偿,以出让方式供地的,不论挂账收储还是协议出让,地价款在计提专项资金后均全额补偿返还;三是待开发租金补贴奖励期限最长达三年,比保留集体性质项目多一年;四是给予七个年度的改造成效奖励。

  (三)与旧办法的衔接

  《奖励办法》实施之日起,《佛山市禅城区村级工业园“工改工”项目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佛禅府办〔2019〕26号)、《佛山市禅城区“工改商”“综合整治”村级工业园项目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佛禅府办〔2020〕28号)等文件以及各镇(街道)依据上述文件制定的扶持实施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实施前已根据佛禅府办〔2019〕26号、佛禅府办〔2020〕28号等文申请或领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村级工业园区改造项目,仍参照原文件标准执行。


  五、关键词诠释

  (一)工改工: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用途,规划建设以工业用途为主。

  (二)综合整治类项目:指村级工业园现状用途为工业,在不改变现状用途的情况下通过局部改扩建、外立面整饰的方式达到环保、消防、安全生产整改要求的改造项目。

  (三)集转国:土地性质由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