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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浏览量:85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12/2021-10-29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担保补助
  • 资助金额 :
      3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4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禅府办〔2015〕57号)、《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用评级实施办法》的通知》(禅经发〔2016〕162号)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禅城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坚定发展六条政策意见第三条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0〕2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申报2021年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评级贷款贴息,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

  (二)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费补贴。

  (三)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评级贷款贴息。

  (四)2020年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坚定发展六条政策意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贷款贴息。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通过风险补偿资金向合作银行进行贷款的企业,与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银行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签订的贷款合同并已还清本息的贷款。

  (二)2020年疫情期间纳入基金扶持范围的上年度仍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2019年全年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防疫物资转产企业:在2020年3月1日至9月30日新增的贷款,并已根据文件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且已还清本息的贷款。

  (三)与风险补偿资金的合作担保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为企业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

  (四)已申请过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根据《2021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申报指南》,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9日。申报期结束后仍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金融科

  联系人:朱惠梅、蔡海琼

  电话:82340928、82340445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2021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申报指南


  一、事项名称

  2021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申请。


  二、政策依据

  (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4号)。

  (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禅府办〔2015〕57号)。

  (三)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用评级实施办法》的通知(禅经发〔2016〕162号)

  (四)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禅城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坚定发展六条政策意见第三条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0〕23号)。


  三、申报标准

  (一)科技型企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

  1.单笔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且时间不超过24个月,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上浮的,贴息部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率加点部分,且最高不超过100BP。使用固定利率的贷款转换为LPR利率计算,贴息参照LPR利率加点部分。

  2.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10万元以下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10万元(含本数)以上50万元以下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5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单笔担保融资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融资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担保费补贴金额为担保金额的0.8%/年,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已经享受担保费补贴的,不再给予贴息,未享受担保费补贴的,企业可以申请贴息。

  4.信用体系建设评级贷款贴息,按照下列情况再给予贴息:

  (1)企业融资时的有效信用等级为AAA级的,给予基础利率部分的30%的贴息。

  (2)企业融资时的有效信用等级为AA级的,给予基础利率部分的20%的贴息。

  (3)企业融资时的有效信用等级为A级的,给予基础利率部分的10%的贴息。

  5.采用事后补贴的方式。

  6.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7.同一贷款项目企业已获得其他政策申报区级财政贷款贴息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二)2020年疫情期间纳入基金扶持范围的上年度仍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2019年全年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防疫物资转产企业。

  1.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禅城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坚定发展六条政策意见第三条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0〕23号)文件贴息标准,单笔贷款额不超过500 万元(含500 万元),时间不超过1年。贴息为基准利率1.5倍(含1.5倍)以内超出基准利率部分的利息。

  2.已根据文件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备案的贷款。

  3.采用事后补贴的方式,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4.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贷款不予贴息。

  5.同一贷款项目企业已获得其他政策申报区级财政贷款贴息的,不得再重复申报,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申报材料(可以黑白打印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须红色,再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上传的材料须清晰可见)

  (一)贷款贴息申请

  1.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申报书,在佛山扶持通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一份申报表申报一笔贷款贴息,多笔贷款分多次申报)。

  2.贴息计算表,在佛山扶持通下载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3.上年度(2020年)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4.银行贷款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5.银行放款凭证(银行借据和放款回单),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6.银行还款凭证(银行回单),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7.银行利息凭证(银行利息回单或贷款已还款明细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不要上传利息发票)。

  8.信用体系建设评级报告(符合信用体系建设评级贷款贴息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9.变更证明(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二)担保费补贴申请

  1.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费补贴申报书,在佛山扶持通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申请担保费补贴明细表,在佛山扶持通下载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3.上年度(2020年)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4.担保服务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5.贷款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6.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借据和放款回单),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7.变更证明(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提交: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 (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贷款贴息或担保费补贴事项,根据第四点的要求填报并提交材料。

  (二)初审:区经科局在申报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业务的初审,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资格、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报表单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将信息反馈给申报企业。属于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报企业需于规定日期前补正重新提交申请,申报期结束后仍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审核(30个工作日):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并根据第三方机构审核的结果制定初步贴息方案以及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四)终审(5个工作日):区经科局拟定贴息方案并进行终审。

  (五)报批(10个工作日):区经科局根据第三方机构核算的结果完善贴息方案,按政策要求报批。

  (六)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区经科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到企业。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七、受理窗口

  无(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线下受理窗口)。


  八、办理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9日。


  九、办结时限

  自审核至政策兑现,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咨询查询

  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2340928、82340445


  十一、收费标准

  无。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特别说明

  单笔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且时间不超过24个月,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上浮的,贴息部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率加点部分,且最高不超过100BP。使用固定利率的贷款转换为LPR利率计算,贴息参照LPR利率加点部分。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