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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朗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09-09 关注 

关于《大朗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办法》制定背景

  由于《关于印发<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朗府办〔2018〕7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了规范大朗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大朗镇企业开拓国内外新市场,不断保持创新引领,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区域品牌培育作用和促进外贸稳步增长,我局修订了《大朗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扶持资金是针对省、市安排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所列用于大朗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的专项扶持资金。


  二、《办法》参考的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

  2.关于印发《大朗毛衫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朗府办〔2018〕7号)、


  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大朗镇企业区域品牌培育、宣传推广、质量提升和促进外贸稳步增长,支持服务于大朗毛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建设,对组织大朗毛织及配套企业抱团拓展境内外市场给予扶持等。


  四、关于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五、申报流程及资料

  (一)申报流程:由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大朗镇电子商务协会)收集申请单位的提交资料,上报镇经济发展局审批,以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申请省、市补贴的专项资金由镇经济发展局审批。经镇经济发展局核实无误后,报请镇政府审批同意,再由镇财政拨付给申请单位。

  (二)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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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实施日期

  该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当年实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最迟于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大朗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