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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佛山优品”产品认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量:7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31/2023-11-13
  • 项目类型 :
      产品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佛山优品”产品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区经促(科)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佛山名企优品推广,根据《“佛山优品”管理办法》(佛商务字〔2023〕48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佛山优品”产品申报及认定工作,申报条件、流程等相关事项详见附件。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佛山优品”产品认定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佛山市工商注册登记满一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主体所申报的产品及生产技术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如3C认证、CMA认证等),申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许可。

  (三)申报主体拥有自主商标或合法许可使用的商标,并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具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场所、人员、设施设备;用于申报的产品须已批量生产,经检验合格,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申报产品的执行标准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主动声明公开。


  二、申报产品要求

  每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20个型号的产品。申报的产品可以是不同品类,但产品型号总数不超过20个。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和说明

  1.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见表1。

序号

提交材料

说明

基本项材料(申报单位必须提交的材料,不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1

申请表

见附件1,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件

2

申报产品信息汇总表

附件2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件

3

营业执照

提供扫描件

4

信用报告

信用中国平台(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5

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提供扫描件

6

强制性认证或资质许可材料

提供相关的资质许可证明扫描件(此项材料仅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提交,如3C认证产品)。

7

产品型式检测报告

提交合法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每个型号的申报产品各提供1份此项材料统一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内提交。

自选项材料(申报单位按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8

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佐证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提供生产场所现场图片、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清单、企业管理架构和管理人员清单、检测设备或仪器台账等能证明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材料。此项材料统一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内提交。

9

商标注册证书

提供扫描件

10

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质量政策的材料

提供节能、环保、质量等方面的相关证照、报告等证明材料。

11

产品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截图

产品的执行标准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https://www.qybz.org.cn/)自我声明公开提供声明页面的网页截图,每个型号的申报产品各提供1份

加分项材料(如有以下材料,可提交)

12

履行社会责任

提供申报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材料,如单位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关制度、社会回馈行为等。

13

产品技术先进

能反应产品先进技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如提供具备资质的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标准先进性评价报告、发明专利证书、自主知识产权等相关佐证材料。

14

产品经济效益良好

单个申报产品在上一年度销售额 500 万元以上的,提供佐证该产品销售额明细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销售对象、数量、单价、总额等。

15

企业所获荣誉

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佛山标准”产品认证、行业细分龙头认定、“质量成熟度企业”评价、各级政府“专精特新”认定等荣誉的,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授予的证书证明、官方公告、通知文件等。

  (二)电子档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整理好电子档材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邮箱40015518@qq.com,电子邮件标题需按“佛山优品申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

  (三)纸质材料提交

  电子档申报材料提交后3个自然日内,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560441420。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主体提交的所有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申 报主体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电子档文件需编辑为扫描件使用PDF格式。其中,图片、清单、台账等材料可使用文档格式,图片材料应是彩色清晰图片,并配有简要描述,粘贴在文档中。

  3.纸质版材料可使用黑白打印,纸张规格为A4版幅,装订成册并盖公章和骑缝章。纸质版材料应该在提交电子档材料后3个自然日内递交到接收地点。

  4.电子档材料应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材

  料。

  5.所有申报材料应齐整清晰,若出现数据不符、未装订成册、印章不清、复印件或打印图片模糊难以辨认等情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前完成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后,市商务局将组织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评审。评审认定结果将在佛山市商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说明

  1.申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本项目申报工作。

  2.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757-83120084;联系人:黄先生。

  3.项目咨询微信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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