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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浏览量:8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25/2024-01-08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通知原文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南海供电局,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 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 号,附件 1)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2 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 2019-2020 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网址:fsfczj. foshan.gov.cn)。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南海供电局(以下简称“南海供电局”)协助通知用户及时申报。用户在平台上提交申报材料后,南海供电局对项目并网验收情况的的有效性、电量计量的准确性等内容进行审核,区发改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申报资金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用户再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区发改局。


      二、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分布式光伏智能化、规模化开发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正在搭建光伏智慧监管平台,拟推出线上办理服务,保障群众办事需求。目前正在采集分布式光伏项目数据,请用户本人在本年度申报中签署用户用能数据使用授权书(附件 4)并扫描上传至扶持通系统(用户 2023 年已提交用户用能数据使用授权书的不需再重新提交)。该授权书务必由用户本人签名和加盖指模(或加盖公章),不允许代签。若因代签产生纠纷和损失,责任由代签人全部承担。


      三、诚信申报。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 年)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申报条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齐全,否则要承担相关违规责任。


      四、提交用于接收补贴款项的银行账户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名下账户,不得由他人代收。提交的银行账户必须为正常使用状态且不得为Ⅱ类户、社保卡、信用卡、定期存折、对账折、长期不动户等。若补贴发放前银行账户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局进行更改,以免影响届时接收补贴。


      五、请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期间注册登录至“佛山扶持通”进行 2022 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逾期进行申报,视作本年度放弃申请奖励和补助。如有疑问请致电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咨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 27 号南粮大厦三楼电力能源股,联系电话:816 31274)。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