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禅城区专利资助
发布时间:2018-07-05 浏览量:529 收藏
(一)受理主体:
1.被资助的单位在获得认定当年和申报期内是禅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2.被资助的个人在获得认定当年和申报期内为禅城区的户籍人口或常住居民。
(二)不予资助的情形:
1.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或商标。
2.为无效、非正常状态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保护的专利或商标。
3.权利存在争议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资助的。
4.已获得上级政府部门有关资助资金或本级政府部门同类性质资助,按规定不得重复资
助或资助后累计金额超过资助限额的。
(三)奖励情形:
情形一: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
情形二:国家和省专利奖资助
情形三:学校、园区及知识产权(专利)联盟资助
(一)本次申领采取“秒报、秒批”方式,无需在线填报或上传附件,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二)若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上传以下材料进行申诉:
1.《佛山市禅城区专利管理和成效资助项目申报书》
2.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和省专利奖、学校园区及知识产权(专利)
联盟的认定文件。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
1.网上申报。登录(https://fsfczj.foshan.gov.cn)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选择“(秒报)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专利管理和成效资助项目”,核定并确认申领主体、补助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声明,即可提交。
2.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申报期结束后,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奖补助资金发放至申报表上的银行账户。
单位 | 联系方式 |
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广州政企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83282211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 82729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