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18-10-12 浏览量:499 收藏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三经科发〔2014〕37号)规定,符合区工程中心认定条件的依托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1月8日(星期五)17:00前,逾期概不受理。请各镇(街)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企业申报。请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按时递交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由申报单位及镇街盖章同意后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邮箱:ss87721942@163.com ,纸质申报材料连同附件一式两份送区经科局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吴英常处(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21号窗口,收件电话:87755687)。
(一)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电子版请登录区经科局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jjhkjzjj/tzgg/下载),并提交专利、成果、项目、研发场所及设备照片等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
(二)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和实地考察。
(三)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意见经区经科局局务会议审核同意后,区经科局对符合组建区级工程中心条件的依托单位和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与所在镇(街)经促局咨询。
西南街道经促局:季科87618712
云东海街道经促局:梁姬 88527627
白坭镇经促局:毛雅萍 87563016
乐平镇经促局:陆诗瑶 87380365
芦苞镇经促局:岑浩然 87232202
大塘镇经促局:曹盼 87190913
南山镇经促局:许伟梅 87210181
三水区经科局:秦泽良 8775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