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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发表于:2017-07-11 关注 
近日,光明新区发布了《实施意见》,目的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从聚增量、促转型、补短板三个方面入手,“真金白银”、真招实措,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包括6部分24条具体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1、培育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深圳工业百强等大型企业

  2、支持培育引进总部龙头企业

  3、支持工业大项目建设和大企业并购重组

  4、夯实核心制造基础

  5、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6、支持企业上市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2、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

  3、完善创新成果承接转化机制

  4、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支持企业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三、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

  1、推动企业质量品牌提升

  2、积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1、支持企业参与投资推广经贸交流活动

  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跨境电商)

  3、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


  五、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低端企业清理淘汰

  2、打造产业转型示范基地

  3、加大“工改工”改造力度

  4、鼓励社区发展高端产业


  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营造良好商业、旅游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2、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强化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统筹协调

  4、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


  同时,作为深圳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新区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再一次加大了对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和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

  1、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项目设定了一些奖项,给予最高80万元资助;对新区企业、科研机构及事业单位建成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200万、300万配套资助;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新区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资助200万。

  2、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新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创客活动资助实施细则》,对众创空间创办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加速器、孵化器运营单位最高给予15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研发启动资助。

  3、吸引创新成果落地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的落户,为激活新区的源头创新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新区将布局产学研基地,搭建技术转移平台,加快创新成果落地。对于在新区孵化完成的企业将成果在新区实现产业化的、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新区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落户新区的获得新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创客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其中,对符合光明新区产业政策导向的获奖项目,在新区主管部门指定的创新性产业用房、众创空间、孵化器内租赁场地进行正常生产运营达一年以上的,予以场地租金两年期、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租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