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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的通知》(厦知〔2018〕67号)相关规定,现对2017年6月29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托管的小微企业予以补贴(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开具收据(模板见附件2),于11月19日前将收据邮寄至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楼1302室办理领取手续。
专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名单.xlsx
附件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模板.docx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