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广州市商务委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州市商务委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字〔2018〕25号),现将资金计划下达你区,列2018年度“其他涉外发展服出”(21606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请认真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于10日内将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并督促企业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处理。以上资金已通过《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促进经济发展外经贸事项的通知》(穗商务财函〔2018〕19号)提前下达各区,请在下达额度中列支,涉及多退少补的区,另行文进行清算。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委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