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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300万政策红利支持小微促进贷、现代服务业发展等6项目

发表于:2019-01-04 关注 

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以下6个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时间:1月4日-1月17日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企业参加展会活动资助项目(重点展会资助)


资助政策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参加展会活动。


资助标准

(一)鼓励企业参展活动。鼓励企业参加经南山区政府认定的境内外重点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鼓励重点出口企业(上年度一般贸易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以上)参加境外重点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全年累计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资金资助的企业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6、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资金资助。



申报时间:1月4日-1月18日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现代农业发展资助项目


政策内容

(一)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产品检测检验、农产品追溯系统以及开展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应用的项目予以资助。

  

(二)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对企业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和实施综合农业开发和创建都市型农业项目予以资助。

  

(三)对区内获认定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