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选送2018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选送2018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量:16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6-04/2019-06-28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选送2018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各新闻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

  2018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选送和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范围

  江苏省内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2018年度首次刊播登载的,以及在以上新闻单位移动端首发,应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融合传播的有关本省的科技新闻作品。其中,新闻网站指新闻单位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网站。

 

  二、作品要求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科技决策部署,聚焦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重点宣传报道全局性科技工作会议、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产业技术创新整体水平提升、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高新园区争先进位、科技政策落实、科技成果奖励、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与金融结合等方面的重要进展和先进典型,生动呈现全省上下竞相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和鲜明导向。

  2、作品内容要真实,表现手法要创新,注重科学性和时效性。一稿多用的情况,只取第一次公开发表的作品。

 

  三、参评项目及要求

  1、报纸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选3篇报送)单篇字数按同体裁标准执行;专栏须连续开办1年以上,年初、年中、年终选3篇以上代表作。

  2、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分钟;广播评论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0分钟;专题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5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8分钟;新闻访谈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小时。

  3、网络新闻评论不超过2000字;新闻专题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新闻专栏: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已在网上连续登载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

  4、媒体融合优秀作品评选包括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融合创新等。其中,短视频新闻作品不超过8分钟;移动直播作品不超过180分钟;音视频类新媒体创意互动作品不超过30分钟。

  5、选送作品须由相关单位推荐,填写科技好新闻作品推荐表(附后,可复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纸发表的作品需提供原文复印件(其中原文1份)和推荐表各10份,并按推荐表、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广播、电视作品提供文字材料复印件、推荐表各10份和光盘1张,并按推荐表、文字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系列、连续报道须报送一套完整的目录。

  网络新闻参评作品须是电脑打印件或清晰复印件,同时提供准确的网上链接地址,和推荐表一式10套,并按推荐表、作品打印件的顺序装订。

  融媒体提交参评作品全屏截图打印件、参评作品二维码打印件、音视频类参评作品文字稿,和推荐表一式10套,并按推荐表、打印件的顺序装订。参评“移动直播”奖项,须在推荐表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6、作品选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

 

  三、作品数额分配

  1、新华日报、省电台、省电视台、江苏科技报各8篇;江苏农业科技报、扬子晚报、南京日报各6篇;都市报、省级非科技类专业报刊各4篇;各市报社、电台、电视台各4篇。另,各单位报送网络新闻、融媒体作品的数额,均按上述数额的2/3操作。

  2、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牵头报送报纸、广播、电视作品4篇,网络新闻、融媒体作品3篇。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延龄巷2号东渡大厦9楼

  邮政编码:210002

  联 系 人:窦晓竹、蒋历军

  电 话:025-86646085,13851465924

  邮 箱:jsdouxiaozhu@sina.com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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