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项目单位与我委签订的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约定,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合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请各市级两化融合项目单位,认真核查所承担项目是否到期。请到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单位,尽快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现将申报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验收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条件
(一)2014年及以后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资助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第7类)两化融合项目。
(二)项目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基本实现项目预期的目标。
(三)扶持项目的财政资金按规定使用,使用率超过85%。
(四)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请项目单位按《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验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的要求,准备验收材料。项目单位应先通过我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并提交验收申请,待初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无线胶装,字体清晰完整,加盖骑缝章)。
三、受理时间
(一)已到期项目
1.网上填报截止受理时间:2017年7月31日。
2.书面材料截止受理时间:2017年8月8日。
(二)未到期项目
常年受理,成批处理。
四、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4122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8102065。
六、其它
(一)我委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统一组织验收,并在网上公布验收结果。
(二)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且合同期届满超过1年的,我委不再受理其验收申请,并视为验收不合格。
(三)项目期满未申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年度及下年度不予资助,三年内不再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资金项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