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工商财税   香港实施“空置税”条例草案刊宪 特首六项房策措施全到位

香港实施“空置税”条例草案刊宪 特首六项房策措施全到位

发表于:2019-09-23 关注 

中新社香港9月13日电(记者 梁今)随着实施“空置税”的《2019年差饷(修订)条例草案》13日刊宪,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去年公布的六项房屋政策新措施已经全部到位。

资料图:市民争相用手机拍摄居屋楼盘模型。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在刊宪前一天,林郑月娥就在社交媒体预告,房屋是民生头等大事,政府增加房屋供应的措施只会陆续有来,絶不走数。

对于“空置税”刊宪,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兼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张国钧13日高度评价林郑月娥对于房屋政策的承担。

张国钧对中新社记者说,房屋问题是市民“最痛的点”,也是最棘手的问题,历届特首都面对同样的难题。林郑月娥去年公布的六项房屋政策新措施,在一年多之后已逐一兑现,可见她在背后做了大量工作。

据了解,实施“空置税”的条例草案旨在落实林郑月娥于2018年6月29日宣布建议征收额外差饷,以鼓励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尽早推出市场。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额外差饷机制下的目标单位,是获发占用许可证达12个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这些单位的发展商须每年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申报单位在过去12个月内的状况。

发言人指,如目标单位在为期12个月通报期的最后一天仍未售出,该发展商便负有法律责任缴交额外差饷,一个主要例外情况是目标单位在通报期内,根据已加盖印花的租赁协议,以市值租金或以上合共租出不少于183天。额外差饷的征收率划一为目标单位应课差饷租值的200%。

发言人说,为了让估价署及业界有足够时间就额外差饷机制下首次提交申报作准备,建议条例草案在获得立法会通过并于宪报刊登当日起计的3个月后实施。

除了“空置税”,其他五项已到位的措施包括:将居屋、绿置居和港人首次置业先导项目的售价同市场楼价脱钩;将9幅私楼地改拨做公营房屋;市建局出售第一个“首置”项目;运输及房屋局成立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加快推进各个项目;改善“楼花”预售,防止发展商“挤牙膏”方式卖楼。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