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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长沙市2020年上半年度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浏览量:14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02/2020-03-18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长沙市2020年上半年度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财政局:

  根据《长沙市促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办法》( 长政办发[2017]9号)、《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长财企发[2015]8号),现就2020年上半年度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包括在本市医院、交通枢.纽、学校、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及商务中心、大型办公楼及写字楼、工厂等建筑物以及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建设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链发展项目,包括关键设备技术及装备研发推广、项目运行控制信息系统研发推广、专项课题研究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依法成立的研发机构和相关单位。

  2、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及会计管理制度,诚实守信、按章纳税。

  3、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须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申报单位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自我发展能力。

  2、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能源法律、法规、规范等。

  3、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应具备: (1)项目设备自主化率达到50%以上; (2) 项目综合能源利用效率达到70%以上;(3)气源指标等条件基本落实; (4)项目建设进度达到资金:拨付条件。

  4、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链发展项目应具备: (1) 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整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产品的先进水平; (2) 项目成熟度高、竞争力强,可提升本技术领城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 (3) 项目实施完成且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 (4) 项目单位近3年未获得过市级节能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htp://75.6.47.153)”点击“用户注册”(在原平台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进行项目申报)。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继续操作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将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见附件1,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链发展项目见附件2 )及有关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所在辖区按项目所在地区县(市)选择。区县(市)发改局对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二)部门审核

  区县(市)发改局按照审核流程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合法性、项目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并填写《长沙市2020年上半年度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行文及汇总表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剔除多头申报的项目,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必要时组织对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三)专家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专家评审过程由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审专家从市政府能源专家库中进行抽取,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单数) .主要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申报资料情况等。

  (四)政府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已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拟定市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五)媒体公示

  按程序对经市政府审定的项目在《长沙晚报》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1.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按照进度分阶段拨付,具体拨付方式和标准为: (1) 项目动工后拨付50%专项资金(项目动工是指已与主要设备厂商签订购销合同且支付进度款,设备厂商已下达生产指令单;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的项目,已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上述投入项目 总金额必须超过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的50%;项目现场具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形象进度); (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后拨付25%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完成是指所有设备已安装到位,系统调试完成); (3) 项目全面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25%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实施完成验收合格是指项目已投入正常运行一个月并产生效益后,由项目单位向区县(市)发改局提出验收申请,根据《长沙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专项资金验收方案》(长发改能源 (2019] 276号)验收通过) .

  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链发展项目社会公示后直接拨付。

 

  四、申报要求

  (一)区县(市)发改局及财政局对本辖区上报的项目严把初审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范围,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支撑条件。

  (三)各申报单位所报项目必须真实、可靠。材料内容必须翔实、完整,并严格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对内容不完整、

  格式不符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所有材料统- -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发改局。相关表格电子版本在公共邮箱csfgxnv@163.com 下载,登陆密码88667913.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8日。

  (五)疫情期间做好防疫措施。可事先电话预约, 相关申报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减少陪同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减少停留时间。

 

  五、联系方式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处

  联系人:陈培艺

  电话: 0731- -88667913 (兼传真)

  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13楼1334室

  长沙市财政局经建处

  联系人:王淑剑

  电话: 0731- -88666331

  地址: 长沙市政府二办5楼554室

  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平台的技术咨询)

  电话: 0731- 88665482

  长沙市纪委市监委驻长沙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 0731- -88667993

  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4楼490室

 

  六、纪律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禁止工作人员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报”;禁止接受项目单位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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