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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街道促进5G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解读

发表于:2021-02-22 关注 

《大良街道促进5G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解读


      《大良街道促进5G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次月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目的
      为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以下简称“5G”)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5G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培育重点领域竞争新优势,打造具有影响力的5G产业聚集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该政策的特点
      (一)明确范围,主体清晰。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适用于在大良街道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或办理民政登记,在大良街道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依法诚信经营的相关企业。
      (二)财政扶持,突出重点。大良街道财政安排足额经费作为促进大良街道5G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支持5G产业载体建设,支持5G推广应用,支持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发展,支持5G企业做大做强以及优化5G产业发展环境等。
      (三)标准明确,设置科学。根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科学设置了大良街道促进5G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扶持范围和方式。明确本《办法》扶持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程序。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章,共十七条,具体为:
      第一章为总则。阐述《办法》出台的背景目的,规定《办法》的适用项目范围,以及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第二章为支持范围和方式。大良街道促进5G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项目包括支持5G产业载体建设,支持5G推广应用,支持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发展,支持5G企业做大做强以及优化5G产业发展环境等。
      第三章为申报方法。本扶持办法涉及的扶持政策每年集中申报1次,申报流程包括:公告、申请、审核、公示、确认等。大良经发办每年另行公开发布申报指南,供公众知悉。
      第四章为违法责任,要求申报单位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虚报瞒报、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他未按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有关规定取消并追回其所享受的所有扶持,涉嫌违法的,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数据计算标准、政策解读机构和实施期限等。


      四、本《办法》主要扶持措施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措施

1

支持5G产业载体建设

对首次被认定为各级5G类众创空间、孵化器、主题园区等产业载体的,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区级20万元标准对其业权单位或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

2

支持5G推广应用

对在大良街道辖区范围内,工商企业及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主题园区、特色文旅等产业载体,与通信运营公司首次签订5G合作协议且专项投入不少于200万元的,按实际开支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

支持5G+工业互联网

重点项目发展

对首次被评为各级5G+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标准给予投资企业一次性补助。

4

支持5G企业做大做强

对研发生产5G相关产品设备,且进入佛山市内通信运营公司集采名录的企业,其5G相关产品设备年度应税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

5

对首次获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的5G研发制造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6

优化5G产业发展环境

支持在大良街道举办有行业影响力的5G产业促进活动,如5G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等。经主管部门备案,活动实际开支费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开支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项活动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活动实际开支费用3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按实际开支费用的15%给予补助。



      五、起草过程
      本《办法》起草过程中,我街道联合通讯运营商、辖区重点企业、产业载体,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就如何加快大良5G产业发展进行研究探讨,听取各方意见,完成法律审查流程形成初稿后,经2021年1月29日街道党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六、意见征询情况
      本《办法》已向街道相关办(所)征询和收集意见,并通过“大良政务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异议。


      七、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信软〔2020〕96号)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推进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415号)
      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加快推进5G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顺府办函〔2020〕239号)
      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加快5G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顺府办函〔2020〕240号)
      5.《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顺府办函〔2020〕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