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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5G建设攻坚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01-29 关注 

《佛山市顺德区5G建设攻坚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和背景

  全面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是顺德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广东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验区的重要举措。为支持5G基站建设主体加快在顺德区投资建设5G基站,根据《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粤办函〔2019〕108号)、《佛山市加快推进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佛府办函〔2019〕415号)和《顺德区2021年5G建设攻坚工作方案》(顺府办发〔2020〕1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顺德区制定《佛山市顺德区5G建设攻坚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2021年1月27日正式印发。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发改综合〔2020〕1565号)

  《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粤办函〔2019〕108号)

  《佛山市加快推进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佛府办函〔2019〕415号)

  《顺德区2021年5G建设攻坚工作方案》(顺府办发〔2020〕16号)。


  三、内容解读

  《实施办法》共五章,十五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补助类型和标准,第三章为项目申报规定,第四章为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第五章为附则。主要包括:

  (一)根据《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补助对象为依法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获准经营5G业务的企业(含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通信运营商”)、获准经营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的企业(含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基础设施企业”)。

  (二)根据《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补助的类型和标准主要包括:

  一是新建5G基站补助。对通信运营商2021年上半年在顺德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G基站,按每个基站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通信运营商2021年下半年在顺德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G基站,按每个基站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共建基站运营补助。对2个以上(含2个)通信运营商共享同一套设备各自组建5G网络的新建5G基站给予补助,其中:2021年上半年在顺德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G基站,按每个基站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021年下半年在顺德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G基站,按每个基站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是租金补助。对通信运营商和基础设施企业在顺德区租用村(社区)的集体资源资产,建设物理站址用于新建5G基站,或者将原有4G基站升级改造为5G基站的,给予租金补助,单个物理站址最高补助30000元,其中:2021年上半年完成并投入使用的5G基站,按照不超过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自基站建成当月起一年租金100%的标准给予补助;2021年下半年完成并投入使用的5G基站,按照不超过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自基站建成当月起一年租金50%的标准给予补助。同一地址上的各个基础设施(包括并不仅限于通信杆塔、机房)所占的场地视为同一个物理站址。

  (三)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本办法提及的5G基站均指5G宏站,不含5G微站和室分。

  (四)根据《实施办法》第七条,区经济促进局将会按照本办法,发布顺德区5G建设攻坚补助实施办法申报指南,满足条件的项目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区经济促进局提供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根据《实施办法》第八条,同一个项目已经获得过顺德区或上级的其他5G建设类政策扶持,申报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所规定的补助资金的,所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补助资金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投入金额;申报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补助资金的,所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补助资金总金额不得超过第六条规定的上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