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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01-29 关注 

  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满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2014年12月区政府设立了“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2017年11月,对基金方案进行了修订,有效期到2020年11月26日。目前与基金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农商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广州银行等11家银行,以及中盈盛达一家担保公司。截至2020年9月,基金总规模到位4000万元,累计为530家次科技型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帮助企业获得贷款26.22亿元,为企业贴息303.61万元,补贴担保费154.48万元。财政资金发挥了杠杆效应。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扶持范围,促进普惠金融,扶持范围拟由科技型企业扩大到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切实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修订方向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扶持范围,促进普惠金融,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7〕26号)的基础上,草拟了《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扶持范围拟由科技型企业扩大到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切实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扶持对象和条件

  资金扶持对象为在禅城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禅城区有经济贡献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企业、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

  (一)科技型企业是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2.上年度或本年度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近3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区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

  5.近3年内,拥有1件(含)以上且有效的发明专利或3件(含)以上且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

  6.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二)工业企业指上年度或本年度仍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商业企业是指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


  三、贴息条件和标准

  (一)单笔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时间不超过24个月,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上浮的,贴息部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LPR利率加点部分,且最高不超过100BP。使用固定利率的贷款转换为LPR利率计算,贴息参照LPR利率加点部分。

  (二)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10万元以下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10万元(含本数)以上50万元以下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5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采用事后补贴的方式。

  (四)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五)同一贷款项目企业已获得其他政策申报区级财政贷款贴息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鼓励企业用资产抵押、股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四、担保费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对于信用等级较低、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贷款,引入合作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单笔担保融资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融资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

  (二)合作担保机构按不高于担保金额的2%/年的比例收取企业担保费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给予合作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补贴金额为担保金额的0.8%/年。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已经享受担保费补贴的,不再给予贴息,未享受担保费补贴的,企业可以申请贴息。


  五、风险补偿条件和标准

  风险补偿资金项下的融资业务若发生风险,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进行风险补偿:

  (一)银行直接贷款发生的风险,采取资金与银行直接合作的方式,资金与银行按照4:6承担风险损失,即资金承担风险损失金额为未清偿贷款本金的40%,合作银行承担其余损失。单家企业年度风险补偿最高30万元,合作银行年度风险补偿最高为该银行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的10%。为了保证资金的持续运作,资金对追索回来的债权具有优先的受偿权,追索所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40%归资金,最高不超过资金承担的总额。

  (二)通过银行渠道发生的担保贷款风险。首先,由银行分担本金10%的风险,其次,由担保公司对余下本金90%的风险进行代偿。本资金承担的风险比例为担保公司代偿的30%,即风险的27%。单家企业年度风险补偿最高30万元,担保公司年度风险补偿最高为该公司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部分的10%。为了保证资金的持续运作,资金对追索回来的债权具有优先的受偿权,追索所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27%归资金,最高不超过资金承担的总额。


  六、部分名词解释

  (一)LPR利率: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基础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运行初期向社会公布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贷款基础利率的指定发布人。目前,对社会公布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报价共9家商业银行组成。

  (二)上年度或本年度仍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工业法人企业。

  (三)“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以上):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四)商业企业是指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七、2020年贴息、担保费补贴按旧政策执行

  2020年组织企业申报的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7〕26号)、《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禅经发〔2018〕66号)执行。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禅城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坚定发展六条政策意见第三条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0〕23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10月组织企业申报贴息。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的通知》文件,该项工作于10月15日-30日上线佛山扶持通,企业在此期间按照通知要求申报,计划自审核至政策兑现,在50 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