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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11-11 关注 

  《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18年9月,佛山市政府出台《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20年4月,佛山市政府发布《佛山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规模化推进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20〕49号〕。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将持续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不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让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二、扶持对象和标准

  (一)扶持现存高企上规模

  对2020年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非工业规模以上高企,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对2020年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高企,按照《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工业“小升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扶持。

  解读:着力鼓励壮大现存高企规模。直接对现存高企当中规模以下企业升为规模以上的非工业高企一次性奖励30万元。工业高企按照工业小升规政策实施奖励。

  (二)扶持规模以上高企搬迁补助

  对2020年区内搬迁的,以及从区外搬迁到我区的高企,按照《工业“小升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扶持。

  解读:通过搬迁奖励扶持方式吸引区外高企迁入。对区内有整体迁移需求的规上工业高企,也争取其留在禅城,给予区内搬迁补助。

  (三)扶持规模以上企业申报成为高企

  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佛禅府函〔2018〕17号)奖励的基础上,对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首次认定为高企的,额外再给予30万元奖励。

  解读:着力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申报成为高企。由于规模以上企业相对其他企业用于申报高企的审计报告和专利等多个方面的投入成本更大,为此,加大规模以上企业补助力度。

  (四)扶持规模以上高企创新研发投入

  对2020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高企,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3%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与《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佛禅府办函〔2019〕17号)重复部分,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解读:着力鼓励企业更有针对性开展研究,提升研发创新转化为经济效益的转化率;同时,鼓励更多有研发的企业努力成为高企。因此,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规模以上高企实施更大的研发经费补助,以更有力地促使其壮大发展。

  根据《树标提质行动计划》相关条款,对2018至2020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扶持。即,2020年度,研发费用在3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高企,按企业研发费用3%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其余类别企业补助仍按照《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执行。


  三、部分名词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工业法人企业。


  四、奖励年度和文件有效期

  奖励年度为2020年。修订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