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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于:2019-10-14 关注 

佛山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政服务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发挥新时代背景下家政服务业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集中全社会力量推动我省“南粤家政”工程落实到位。以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培育家政服务市场主体,扩大家政从业人员有效供给;以提高家政服务质量为中心,打造佛山市家政服务培训学院,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保障家政服务技能人才支撑;以优化家政市场环境为目标,完善行业市场监管,打造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为契机,紧抓家政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撬动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贯彻实施我省“南粤家政”工程“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权益保障”四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全省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四个重点培训项目,加快推进“南粤家政”标准体系、诚信体系、权益保障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打通家政服务产业生态链,努力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有提升、就业有渠道、权益有保障、社会有认同。力争到2021年,助力全省实现“十百千万”的目标任务,建设和扶持至少10家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并鼓励示范基地积极申报省级资格;建设和扶持8家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动员引导50个以上有资质有能力的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每年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1万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2万人次以上;建立全市联网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家政服务信息互联共享;以佛山市技师学院为载体,创新打造立足佛山、领先华南、服务湾区的高端家政培训学院,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家政服务技能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南粤家政服务”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1、加大技工院校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我市技工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建设,全市建设2个以上家政服务类技术技能人才特色专业,并积极申报省级重点专业。鼓励我市技工院校与贫困地区院校开展校校培养合作,支持各院校聘用知名企业技术技能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使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100%享受技工教育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运用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家庭服务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排名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把家政服务培训纳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年度计划,筛选一批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机构承担家政服务培训任务,并指导学员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结合实际情况,把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家政培训力度。全市至少要建立10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独具特色的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每区不少于2家,对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补,并支持其申报省级培训示范基地。对年培训并获取家政服务类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技能人才达到300人(含3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由市财政每年给予10万元培训补助,各区要相应制定本区家政服务类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的标准和办法并安排财政补助。加强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家政从业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技能提升的机会,鼓励并引导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参加相关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工负责)

  3、加大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力度。以佛山市技工教育集团为抓手,积极推进我市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与家政服务社会组织、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师资培养、课程开发、实习实训、招生就业、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紧密合作。将家政服务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组织技工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全市培育1家产教融合型示范家政企业,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培训合作。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借鉴国内外先进家政服务培养培训成熟模式。充分利用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载体,积极引进日本、菲律宾、港澳地区家政服务业的先进技术、经验、师资等培训资源,探索母婴、居家、养老、医疗护理等服务领域的培训合作,满足市场对高端家政服务的需求。对港澳职业培训机构在我市按规定开展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政策服务和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市委台港澳办分工负责)

  5、建立技能培训标准和多层次技能评价体系。建立以母婴、居家、养老、医疗护理等服务领域为重点的家政类技能培训标准及大纲,开发专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明确培训内容和课程规范等。建立完善家政服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分工负责)

  (二)实施“南粤家政服务”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6、促进多渠道就业。广泛收集发布家政服务行业空缺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组织举办“南粤家政”专场招聘。建立并完善全市“南粤家政”工程供求数据库,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各区要引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家政服务专窗,提升对口家政服务行业的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低保对象及低保临界对象、失业妇女群体到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工负责)

  7、落实创业带动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对接、补贴申领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创业者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资助,并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平台作用,提供全链条创业孵化增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鼓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创业项目参加广东省“众创杯”等创业创新大赛、珠三角优秀创业项目展示等活动,促进项目、资本、政策、服务有效对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工负责)

  8、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帮扶机制,开展市际家政服务劳务结对,重点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培训就业支持力度。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创建一批“南粤家政”就业扶贫安置基地,积极吸纳异地务工人员来佛就业,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分工负责)

  (三)实施“南粤家政服务”品牌创建行动计划。

  9、打造具备佛山特色的家政服务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奖补。鼓励各区培育一批地方家政服务品牌企业,并结合当地特色扶持一批家政服务品牌,形成“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带动家政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从业单位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全面提升试点单位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在试点示范工作基础上,带动家政企业服务形式、管理机制、发展模式的规范化和和制度化,实现转型升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0、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各区、各行业协会和家政企业要高质量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并授予“技术能手”等称号。通过各级竞赛和技能比拼,选拔一批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及粤港澳大湾区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工负责)

  11、树立家政服务先进典型。加大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通过“最美南粤家政员”故事征集、行业选拔等方式,选树一批职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技能水平突出的家政服务明星,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鼓励“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等荣誉向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荣誉奖励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在积分落户方面按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奖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府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分工负责)

  (四)实施“南粤家政服务”权益保障行动计划。

  12、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对现有家政标准的宣传力度,集中开展家政服务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机构)广泛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标准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操作的规范程度,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水平。加强对家政服务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开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家政服务市场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培训市场,重点对无办学资质、无办学条件、无发证资格、无收费批准备案仍然收费培训的乱象给予治理。建立完善家政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提高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包容审慎监督。充分发挥市家政行业协会等组织团体的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家政服务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促进行业交流和行业评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分工负责)

  13、加强家政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分布实施、强化应用”原则,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和雇主三方信用档案线上登记查询平台,推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名制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综合型家政服务管理服务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分工负责)

  14、切实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其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加快推动各类家政服务机构、家庭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人员相互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定期公布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位,促进劳动报酬水平的合理确定。加强部门联动,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争议仲裁、信访、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


  四、重点项目

  15、母婴服务培训项目。以促进妇女就业为重点,对有意愿从事母婴护理、家庭婴幼儿照护的,组织开展从心理到技能的中短期培训,满足家庭对母婴护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基本需求。鼓励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与家政服务企业、月子中心、医疗机构合作,引入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模式、评价体系和服务标准,促进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教学培训与实操培训紧密衔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市场对中高端母婴服务的需求。到2021年,全市组织开展母婴护理员、育婴员等职业(工种)培训9000人次,打造适应市场需求的不同层次的母婴服务队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工负责)

  16、居家服务培训项目。适应不同层次家庭对家政服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普遍开展普及型、基础性的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加快开展专业化、复合化的中高级引领培训。依托现有技工院校、社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资源,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员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到2021年,全市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员培训90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工负责)

  17、养老服务培训项目。适应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护理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强养老护理培训。广泛宣传及发动妇女参与,引导失业人员特别是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参加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满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要。鼓励技工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推进技工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到2021年,全市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30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工负责)

  18、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以满足医疗机构和居家医疗护理需求为导向,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开展专业化、精细化培训,打造一支与护士队伍相匹配的医疗护理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提高其对病患、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照护专业技能、引导培训机构与医院、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提高医疗护理员实操技能。到2021年,全市组织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30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分工负责)

  19、搭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全市联网的服务信息库,积极对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将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培训机构管理、家政服务企业管理、家政用工历史追溯、投诉调解仲裁、家政政策发布和诚信评价等内容纳入信息平台系统,链接省“南粤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专栏,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守信主体“红名单”、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与公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和互通,对进入平台系统的家政从业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定期审查,筛查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不良人员,对涉及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事件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家政行业合法、诚信、有序经营。加快“O2O(线上线下结合)”建设,探索在全国劳动力密集省市,重点在粤东西北建立“家政人才流动服务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建设佛山市家政培训类学院。坚持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以佛山市技师学院为载体,创新打造立足佛山、领先华南、服务湾区的高端家政培训类学院,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家政服务技能人才队伍。支持本土家政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家政企业引导员工参与学院培训学习,对参与培训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参与培训企业及个人信息统一纳入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加强管理,并精准跟进就业对接、创业扶持等后续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将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任务,层层抓好落实,把四项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和体系建设落实到位。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建立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加快研究完善发展家政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家政服务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雇主三方权责关系政策法规建设。将家政服务培训工作纳入技能晋升(提升)培训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发放相关补贴。探索建立适应非员工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方式。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南粤家政”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大资金筹集整合力度,积极使用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南粤家政”工程实施。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发挥效用。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激励广大劳动者积极投身家政服务行业。大力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诚信服务和家庭守信教育宣传,形成供需各方相互信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深入挖掘家政服务市场的标杆企业和典型人物,加强正面宣传,倡导尊重劳动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营造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