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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清华校友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02-19 关注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清华校友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管理局起草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清华校友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

  经南海区人民政府和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园管理局”)负责实施佛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清华校友创业项目”,为规范“清华校友创业项目”管理,根据《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华校友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佛高新〔2018〕6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5章,分别是扶持资金来源和分类、无偿支持扶持资金管理、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管理、创业项目监督和管理费用、附则

  第一章“扶持资金来源和分类”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约定的扶持资金的财政来源,扶持资金分无偿支持扶持资金和公共服务两类,以及年度扶持资金的额度安排。

  第二章“无偿支持扶持资金管理”主要明确了无偿支持的扶持资金的申请方式、资助项目分类、资助项目基本要求、立项层次、项目管理、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风险投资奖励资金管理、处罚原则。

  “申请方式”明确了南海园管理局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作为项目评审的实施主体,以及评审的立项扶持原则。

  “资助项目分类”明确了无偿支持扶持资金资助项目得具体分类,以及各分类的具体定义。

  “资助项目基本要求”明确了资助项目各分类的具体要求

  “立项层次”明确了根据资助项目分类的类别,根据项目所处的技术水平、融资情况等条件给予具体的扶持规模和方式。

  “项目管理”明确项目合同是项目和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必须签订项目合同及约定签订合同时限;项目自筹资金规模和管理、资金拨付流程和具体拨付依据、资金使用范围;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验收、延期、终止和验收的具体要求。

  “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风险投资奖励资金管理”明确了公告服务平台的合同签订、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范围,监督和考核的要求和流程;风险投资奖励资金的申请和划拨流程。

  “处罚原则”明确了扶持资金的使用原则和要求、违反使用要求的处罚方式、验收不通过后的处罚方式。


  第三章“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管理”明确了公共服务支出的具体范围、使用原则。

  第四章“创业项目监督和管理费用”明确了创业项目的评审和管理主体,管理费用范围、费率和支付方式。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生效日期、佛高新〔2018〕6号文及已批准立项项目的处理原则,本创业项目与南海区内创业扶持政策不重复立项原则以及解析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