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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住餐旅行业坚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
一、惠企政策和申报条件
(一)禅城区内A级旅游景区、规模以上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规模以上营业性电影院按政府规定如期开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补贴。
1.申报主体和条件
(1)注册地址在禅城区,并在禅城辖区内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旅游景区取得国家A级旅游景区称号;旅行社、餐饮和住宿业、经营性电影院为纳入禅城区统计范围内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企业(以政策实施之日统计部门“四上”企业在库名单为准)。
2.申报材料
申请表,原件1份。
3.申报时间
按政府规定可以正常开业后算起30日内。
4.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江小姐 | 82341206 | A级旅游景区、规模以上旅行社、限额以上住宿业 |
程小姐 | 82341217 | 规模以上营业性电影院 | |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曾小姐 | 82340938 | 限额以上餐饮业 |
(二)禅城区内A级旅游景区、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美食集聚区餐饮业的法人机构、营业性电影院、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按其2020年区级经济贡献的100%给予补贴。
1.申报主体和条件
(1)注册地址在禅城区,并在禅城辖区内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旅游景区取得国家A级旅游景区称号;旅行社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餐饮和住宿业为纳入禅城区统计范围内限额以上的企业(以政策实施之日统计部门“四上”企业在库名单为准);美食集聚区餐饮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以政策实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禅城区“3+3”美食集聚区管理方提供名单为准,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电影院取得《广东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区级经济贡献的情况,由受理部门统筹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核定。
2.申报材料
申请表,原件1份。
3.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前。
4.联系人以及电话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江小姐 | 82341206 | A级旅游景区、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限额以上住宿业 |
程小姐 | 82341217 | 营业性电影院 | |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曾小姐 | 82340938 | 限额以上餐饮业、美食集聚区餐饮业的法人机构 |
(三)自本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区内旅行社组织市外旅游团队(8人及以上)在我区限额以上的酒店(以政策实施之日统计部门“四上”企业在库名单为准)住宿1个晚上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次160元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申报主体和条件
注册地址在禅城区,并在禅城辖区内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
2.申报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团队接待服务合同(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接待合同或与游客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旅行社总社公章)1份;
(3)导游派团单,复印件(加盖旅行社总社公章)1份;
(4)游客名单(姓名、证件号码),复印件(加盖旅行社总社公章)1份;
(5)酒店入住登记名单或公安系统入住名单(姓名、证件号码),原件(酒店提供、加盖酒店公章、不可盖业务章)1份,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旅行社总社公章;
(6)住宿凭据(住宿发票、结算单据等),复印件(住宿发票需盖酒店财务专用章或酒店公章、不可盖酒店业务公章),1份。
3.申报时间
第一季度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前,第二季度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前,第三季度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前。
4.联系人及电话
吕小姐,82340858。
(四)自本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限额以上住宿业的法人机构,接待市内外旅行社组织来禅旅游团队或者商务团队(8人及以上)住宿1个晚上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主体和条件
纳入禅城区住宿业统计范围内限额以上酒店(以政策实施之日统计部门“四上”企业在库名单为准)
2.申报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旅游团队:酒店与旅行社签订的住宿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酒店公章)1份;商务团队:酒店与订房企业签订的住宿服务合同或订房往来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酒店公章)1份;
(3)酒店入住登记名单或公安系统入住名单(姓名、证件号码),原件(加盖酒店公章、不可盖业务章)1份;
(4)住宿凭据(住宿发票、结算单据等),复印件(住宿发票需盖酒店财务专用章或酒店公章、不可盖酒店业务公章)1份。
3.申报时间
第一季度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前,第二季度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前,第三季度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前。
4.联系人及电话
江小姐,82341206。
(五)对我区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给予一次性3个月光纤费用补贴。
1.申报主体和条件
注册地址在禅城区,并在禅城辖区内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2.申报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与运营商签订的光纤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2020年光纤费用支付凭据(发票、结算单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申报时间
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30日内。
4.联系人及电话
程小姐,82341217。
二、申报要求
(一)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国有全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暂不纳入本次惠企政策范围。
(三)本政策生效后,同一申报单位在本区内不得重复享受相同类型的资金支持和奖励。其中:
对于惠企政策(一)“禅城区内A级旅游景区、规模以上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规模以上营业性电影院按政府规定如期开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补贴”,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7〕19号)、《佛山市禅城区实施粤菜师傅系列工程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限额以上住餐旅影行业相关奖励扶持的不重复享受;
对于惠企政策(二)“禅城区内A级旅游景区、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美食集聚区餐饮业的法人机构、营业性电影院、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按其2020年区级经济贡献的100%给予补贴”,与《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百企争先”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石湾镇街道特色小镇星级企业成长促进方案的通知》(禅石办规〔2019〕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佛府〔2017〕55号)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对于惠企政策(三)、(四)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8〕12号)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此外,对是否享受省、市其它政策扶持,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提交: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扫描原件上传,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二)审核:本《实施细则》惠企政策(一)、(五),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惠企政策(二)、(三)(四)在19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含第三方审核、查重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统筹税务、财政等部门对区级经济贡献进行核定)。
(三)材料提交: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到受理部门。
(四)结果公示:本《实施细则》惠企政策(二)、(三)、(四),受理部门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兑付:由区财政局将扶持资金指标下达到受理部门,由受理部门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