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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顺德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量:8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17/2021-07-05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项目业主: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年度建成并网,但未申请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一次性奖励资金的光伏项目业主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18年版)》(见附件5,需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两份);

  (二)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一式两份);

  (三)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一式两份);

  (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号信息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材料真实性声明(一式两份)。


  二、2017—2018年度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首次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18年版)》(见附件5,需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两份);

  (二)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项目备案复函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一式两份);

  (五)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号信息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材料真实性声明(一式两份)。

  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与项目投资人为同一人的,提供第二点材料,如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与项目投资人非为同一人的,分别提交第一、二点材料,复印件签名。

  投资者再次申请补助资金只需提交《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18年版)》(见附件5,需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发电量确认单(地方补贴电量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号信息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2019—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投资者首次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根据文件规定,自项目建设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因此,2020年12月并网发电项目不在本年度电量补助范围):

  (一)《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19年版)》(见附件6,需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二)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项目备案复函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一式一份);

  (四)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发电量确认单(地方补贴电量确认)》(一式一份);

  (五)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号信息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材料真实性声明(一式一份)。

  投资者再次申请补助资金只需提交《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19年版)》(见附件6,需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发电量确认单(地方补贴电量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号信息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诚信申报

  申请奖励或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申报条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齐全,否则要承担相关违规责任。

  2019—2020年度已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和企业)申报2020年度奖补资金需通过佛山扶持通(佛山市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详细文件及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4),2019—2020年度已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和企业)在平台申请同时也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资料。2019—2020年并网项目自项目建成次年起,依据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按照“一年度一申报”原则逐年提出申报,因此2020年度的电量补助请于本年度提出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17—2018年度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材料请于6月17日至8月13日工作日期间递交至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光伏补贴申报专窗)。

  2019—2020年度已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和企业),在佛山扶持通通过初次审批后,请于7月5日至8月13日工作日期间自行或以邮寄方式将相关资料递交至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光伏补贴申报专窗)。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光伏补贴申报专窗)地址:大良新城区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西门(光伏补贴申报专窗),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929183515。

  申报注意事项:

  (1)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请于6月15日起尽快到项目所属镇街供电部门提取经我局和供电部门核实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发电量确认单(地方补贴电量确认)》,确认电量后连同其它所需的申报纸质资料一同在申报期内提交我局受理窗口(注:已领取补贴电量栏目数据可查看以往年度已经公示过的《佛山市顺德区申请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汇总表》(含2017年、2018年、2019年)中的实际发电量,见附件8);

  (2)2019-2020年度已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和企业)需在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请相关项目单位及个人在平台审核通过后同步打印纸质资料一式一份交至我局受理窗口(注:扶持通平台24小时都可以申报,申报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日9:00—17:30拨打扶持通技术支持电话或通过QQ群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57—83282211,QQ群:564142962);

  (3)个人申请资料提供银行卡,请务必同时提供银行卡开户行证明。为保证奖补资金能及时和顺利发放到户,请尽量提供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银行的顺德本地收款账号。如因申请人提供银行账户问题导致奖补资金不能发放的,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疫情防控期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实行全预约服务,不设现场号,请务必先预约后再来现场,否则不允许进入大厅;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减少现场逗留时间。预约方式:关注“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并进入“行政办事——办事预约——我要预约——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光伏发电补贴”。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吴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22836080)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