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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公〔2021〕44号)要求,我厅于2021年4-7月组织开展了2021—2023年度“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工作。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我厅遴选,拟定“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候选名单(50个)。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候选名单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反映内容应具体详实,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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