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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黄埔区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黄埔区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将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30日接受申请.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请各承租我区人才住房的单位/个人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租金补贴。
一、申请时间
2021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 )
二、补贴对象
(一)承租2019年第二批第一批次人才住房的单位、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2020年6月1日签约入住);
(二)承租2019年第二批第二批次人才住房的单位、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2020年6月30日、7月1曰签约入住);
(三)承租2019年第二批第三批次人才住房的单位、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2020年9月21日签约入住);
(四)承租2020年第一批人才住房的单位、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2020年7月16日签约入住);
(五)承租2020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的单位、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2020年9月16日签约入住);
三、申请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以个人〔家庭)方式中请租赁人才住房。
(二)基础性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备注:1.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个人方式提出申请;基础性人才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单位(限企业或机构等市场主体)统一方式提出申请。
2.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人才住房以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有关安家费、住房补贴等政策.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实施前正在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等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的,应当扣减相应租金补贴或缩短租赁年限。
四、补贴标准
人才住房租金优惠面积标准
备注:(一)若退租当月租住不足半个月的,退租当月不给予租金补贴;若退租当月租住超半个月(含半个月)但不足一个月的,退租当月只给予半个月的租金补贴;若租住人承租期间购房,则自购房当月起不给予补贴。
(二)租金补贴以实际租住面积为准,若实际租住面积大于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则按租金补贴面积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若实际租住面积小于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则按实际租住面积给予租金补贴。
五、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基础性人才请参照《申请黄埔区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办事指南》准备申请材料。
2港澳青年请参照《申请黄埔区港澳青年住房租金补贴办事指南》准备中请材料。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提出申请的,需高层次人才本人、港澳青年本人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申请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 zcdx间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联系电话:82036616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 00-5: 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 / /zcdx. 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登录后,申谤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在系统上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并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宴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