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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顺德区关于开展2020年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平台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量:74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29/2021-11-0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龙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平台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佛山家居名镇,推动龙江家具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龙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平台扶持办法的通知》(龙府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我办开展2020年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平台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的对象及条件

  (一)认定为《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的平台企业;

  (二)进驻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的家具企业;

  (三)进驻平台的家具企业,必须在龙江镇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且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三地合一”。


  二、资金扶持内容及标准

  (一)资金奖励:

  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的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分三个档次一次性奖励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平台已享受扶持,经过发展达到更高扶持档次的,可再次申请扶持,按所达扶持档次扣除已享受扶持部分后给予扶持。年销售额的起算时间按平台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时间或者正式进驻时间计算。

  申报材料:

  1.《2020年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表》;

  2.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认定文件;

  3.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取得业绩成效)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4.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线上销售页面和网址)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有条形码的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报告无法体现电子商务经营情况还需辅助提供电子商务经营业绩专项审计报告)。

  (二)租金补贴:

  企业获认定为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可连续三年享受场地租金补贴。前三年分别按租赁合同租金单价的30%、20%、10% 计算,合同月租金单价超过20元/平方米的按20元/平方米计算。租赁面积和租赁月份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计算。租赁月份按自然月核算,不足一个月的不纳入核算。单个扶持项目每年享受本项补贴最高累计不超过50 万元。

  申报材料:

  1.《2020年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表》;

  2.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认定文件;

  3.平台的土地及建筑物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4.租金发票。

  (三)进驻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的家具企业,在该平台有实际交易发生,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0 元。(进驻企业补贴:由龙江镇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收集入驻企业资料统一申报)

  申报材料:

  1.企业所进驻的平台被认定为龙江镇家具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的文件;

  2.进驻企业在示范平台的交易额数据证明(由示范平台出具书面证明、电子支付系统提供的对帐单等)。


  三、申请扶持、补贴或奖励的平台或企业,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基本情况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

  平台类企业还需提供网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ICP 备案证复印件;由法人代表签名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四、资金申报流程与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于2021年11月5日前提交到龙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确定采取专家评审制度,由镇经发办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镇经发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资金分配按规定报批。

  龙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张家沣,电话:23888491)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