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禅城区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博士(后)扶持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禅城区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博士(后)扶持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量:7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15/2022-03-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博士(后)扶持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禅城区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禅城区人社局拟开展2022年第一季博士(后)扶持经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包括以下五类:

  (一)2020年1-3月和2021年1-3月进站的在站博士后及其不随调配偶;或已满一个年度却尚未申请相关补贴的在站博士后及其不随调配偶;

  (二)2019年1-3月进站且办理延期手续的在站博士后;

  (三)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经程序立项的进站博士后科研项目且尚未申请相关经费的单位;

  (四)2019、2020、2021年经国家或省人社厅批准设立并已引进进站博士后的博士后载体,且尚未申请相关经费的单位。

  (五)禅城区属管理博士后载体出站留禅发展,且已满一年或两年的博士后。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进站博士后生活补贴所需材料:

  1.首次申请时需提供材料:

  (1)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博士后申请表》、联合培养协议的复印件各一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原件1份,需盖公章;

  2.每次申请时必须提供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申领考核表》原件2份(附件1,双面打印);

  (2)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报告或博士后工作期满业务考核报告复印件1份(在站期间产生相关业绩成果,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3)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4)个人银行I类储蓄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储蓄卡的务必准确注明账户名称、详细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5)延期的进站博士后需提供延期申请表复印件1份。

  (二)申请在站博士后配偶不随调津贴所需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不随调补助申请表》原件2份(附件2,双面打印);

  2.配偶个人的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明复印件1份;

  4.个人银行I类储蓄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储蓄卡的务必准确注明账户名称、详细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三)申请科研工作经费所需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核准表》原件2份(附件3,双面打印);

  2.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原件1份,需盖公章;

  3.课题开题报告复印件1份;

  4.联合培养协议复印件1份;

  5.单位企业依法成立的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等)1份;

  6.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四)建站(工作站、分站、基地)启动经费的申请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实践基地)启动经费核准表》(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实践基地)组织管理架构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建站单位依法成立的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已盖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5.提供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出站留禅安家补助。

  1.首年申请:

  (1)《佛山市禅城区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安家费核准表》原件2份(附件5,双面打印);

  (2)博士后证书1份,需加盖公章;

  (3)博士后工作期满业务考核报告复印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个人收入纳税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1份;

  (6)单位企业依法成立的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等)一份;

  (7)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8)个人银行I类储蓄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储蓄卡的务必准确注明账户名称、详细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9)若在禅城购买房产,需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2.第二、第三年申请:

  (1)《佛山市禅城区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安家费核准表》原件2份(双面打印);

  (2)个人收入纳税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1份;

  (3)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实;

  (4)个人银行I类储蓄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储蓄卡的务必准确注明账户名称、详细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注:上述五项申请材料所提及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原件,经办人签字并加具“与原件一致”意见,并盖上公章。


  三、报送要求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213室。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


  (负责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卢倩琦,电话:0757-82786084)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