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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关于开展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 浏览量:8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24/2022-04-05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4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落实国家、省节约资源的政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支持鼓励企业和有关单位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根据《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开展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对象

  (一)绿色示范项目补助: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2年1月公布的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二)节水型企业补助:2021年度获得“佛山市节水型企业”称号企业。

  (三)清洁生产审核补助:2021年度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获得“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企业。

  (四)节能诊断服务补助:在2021年度为我市企业提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补助标准

  (一)绿色示范项目补助

  1.获得“绿色工厂”称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按40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2.获得“绿色设计产品”称号的产品按9万元/个标准给予补助。

  (二)节水型企业补助

  获得“佛山市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按10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三)清洁生产审核补助

  1.以全流程方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5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2.以简易流程方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2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四)节能诊断服务补助

  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按完成节能诊断企业数量4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

  1.企业于2022年4月5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入“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入口进行申报。请各区通知名单中的企业(附件1)到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对未及时申报的企业做好跟踪记录。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处理。

  2.企业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报银行账户(须为企业对公账户)、核对企业名称、补助金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3.企业如对项目信息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4月5日前,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申诉。

  (二)审核推荐

  各区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并对项目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做好申诉审核工作,于4月12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和OA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并将拟扶持项目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资金下达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何璧君,电话:8338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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