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关于《珠海市助力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纾困贷款利息补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珠海市助力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纾困贷款利息补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2-08-01 关注 

关于《珠海市助力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纾困贷款利息补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我市出台了《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其中第35条提到“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疫情期间获得的银行新增贷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企业利息补贴”。

  为推动该项举措落地,切实降低受疫情影响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融资成本,明确补贴标准,规范补贴操作流程,7月28日,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了《珠海市助力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纾困贷款利息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二十条,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总则。提出了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指导意义,明确了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贷款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银行申请的新增贷款以及延期、展期,强调了便利企业为原则,由银行机构集中组织申报。


  (二)办理补贴相关条件及标准。一是明确补贴企业需满足的条件。申请贷款贴息企业必须是珠海市注册的交通运输企业,同时贷款业务发生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间。二是明确合作银行机构需满足的条件。银行法人和分支机构均可加入,需配合做好补贴申报相关工作,同时负责与行内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明确补贴标准。对贷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LPR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


  (三)补贴申领流程及要求。一是将补贴申请流程划分为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四个步骤。由银行机构统一为行内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代为申报,并作初步审查后报市金融局;市金融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申报材料及核算贴息费用,出具审核意见;市金融局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形成贴息清单,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无异议,市金融局制定资金拨付计划,按财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报批,经批准后进行资金拨付。二是列明了申报材料清单,方便银行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三是为保证企业能尽快获得贴息款项,要求银行机构根据贴息清单在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相关企业结算账户。


  (四)监督和管理。一是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要求,合作银行机构对该行服务企业贴息进行集中申报、初步审查,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及核算贴息费用;市金融局负责指导监督申领流程。二是建立了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申报资质认定机制,以专业、便捷、可操作为原则,引入银行机构、企业主体、市交通运输局多方进行核实。三是要求银行机构将贴息款拨付业务凭证报市金融局备案核验,市金融局将企业获取的贴息资金明细情况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贴息款拨付公开透明。四是设置违约性条款约束贴息申报行为。若企业提交虚假资料骗取补贴,取消其申领资格并追回资金,三年内不再给予所有财政资金补贴,依照有关规定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予以惩戒。


  (五)附则。一是约定了在专项资金额度有限的情况下,按照贴息申请先后顺序和业务发生先后顺序发放贴息款项;二是规定了本细则的优惠政策与珠海市其他同类型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三是明确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为企业申请预留足够时间。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