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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2年度“梧桐青苗”优秀大学生落户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在限额内择优推荐大学生。推荐的优秀大学生为2021年9月1日(含)-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深圳市办理人才引进的应届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并在申请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二)申请单位推荐的优秀大学生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盐田区,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港籍优秀大学生不受此限制)。
(三)申请单位为盐田区“四上”企业、科研机构(以盐田区2022年核定的名单为准)。
二、申请材料
(一)“梧桐青苗”优秀大学生落户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梧桐青苗”优秀大学生落户生活补贴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梧桐青苗”优秀大学生落户生活补贴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单位所推荐优秀大学生的材料:
1.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推荐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推荐学生的银行卡(注明开户行、手动抄写银行账号,本人签名)。
5.受聘于盐田区企业(机构)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6.截至递交材料前12个月在申请单位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电子章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业务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件彩色扫描,以PDF文件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盐i才”人才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s://wtrc.yantian.org.cn/)注册、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区人力资源局核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做出更改说明,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工作流程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四)发放。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补贴。
四、受理时间
2023年1月30日-2023年3月13日。
五、受理部门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受理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窗口,业务咨询电话:25351655;“盐i才”人才一体化服务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18870559800,谢工。
六、其他说明
(一)人才引进日期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二)申请单位及被推荐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申请单位或者被推荐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扶持资金的,追回其所获得的资金;该申请单位或者被推荐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盐田区人才政策支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