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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2023年度惠州市第一批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7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06/2023-06-2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95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围绕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通过建设惠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以满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为全市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服务,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推动“2+1”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任务

  1、负责惠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服务中心配置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对接服务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日常办公和接待等工作;合理引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分析软件系统,逐步打造专业人才梯队,赋能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2、负责惠州市公共运营服务线上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不定期更新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活动资讯、专题数据库、地理标志及知识产权专家库信息;挖掘、整理汇集惠州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的专利转让、许可、融资需求等信息,在惠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上每个月进行更新发布。

  3、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的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和分析服务;宣传本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网点和服务机构名录;宣传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各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优质信息服务资源;推进节点、网点间的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4、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工作机制,制定服务网点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指南;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的认定及评价工作,合理评价网点开展公共服务的情况和效果,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益;分享国家级公共服务网点的建设、运营和实践经验,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导;引导和支持服务网点积极申报认定、备案为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

  5、开展知识产权网点服务工作。发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骨干节点作用,根据7个县区以及产业园区的发展目标、产业结构和行业特色,积极推动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服务工作,为不少于20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咨询,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收集、分析网点企业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需求数据,促成知识产权简易托管服务,并形成1-2个亮点示范案例;组织不少于5场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如: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商标品牌建设、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活动;为惠州企业、群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1000次以上。

  6、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以培育和引进优质品牌服务机构为核心,持续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国家、省内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引进维持不少于2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托管、金融、评估)进驻并进行日常管理,设立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异地考察调研,开展知识产权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1场;带动和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对代理发明专利数量达标、综合评价排名靠前、获得国家级称号的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荣誉表彰并联合优秀入驻服务机构制作1条惠州市知识产权机构服务宣传视频。

  7、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围绕惠州市“2+1”产业集群,联合进驻机构,通过征集选取,为30家以上惠州市小微企业(拥有至少1件以上专利的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至少拥有1名专职人员负责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业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基础代理(至少3件实用或1件发明专利,不得出现非正常现象)、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规划等。

  8、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加强与企业的对接交流,联动入驻平台的服务机构开展送服务入企活动,围绕惠州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知识产权保险需求调研工作,走访至少20家企业,并形成调研报告一份;联合保险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活动1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宣传推广活动1场。

  9、开展多对一维权援助“会诊”服务。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综合“会诊”服务,并探索创新模式,举办有关维权援助服务活动,联合职能部门、公证处、律所、入驻中心的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权威专业、可行性强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企业维权难问题。联动入驻平台服务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深入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多对一维权援助“会诊”服务、开展维权援助调解、深入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宣讲次数不少于10次。

  10、做好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建立高价值专利数据库,做好惠州企业的知识产权画像,对广东省各市及惠州市各县区知识产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有效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情况,广东省各市及惠州市各县区、镇街等知识产权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月按实际数据统计源提交《惠州市知识产权统计简报》1份。

  11、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统筹年度及阶段性知识产权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年度“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阶段性宣传工作,制作2条惠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宣传视频;围绕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构建立体化的知识产权宣传矩阵,挖掘工作亮点,进行宣传策划及承接实施,在惠州市户内户外广告上进行知识产权相关宣传投放,在《惠州头条》、《今日惠州网》等主流媒体进行不少于2次重点报道和跟踪报道;在知识产权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的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若干期相关活动宣传报道。总结惠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持续强化惠州市一流营商环境的城市形象。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1、申报主体:惠州市属国有企业;联合申报的,主申报单位需为市属国有企业。

  2、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拥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经验,具备专利数据挖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分析能力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主体资格材料。

  3、相关佐证材料。


  五、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该专项拟立项1项,每项95万元。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