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3〕12号,详见“附件1”),请区内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结合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意愿申报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以下简称“名优高品”)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珠海市(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详见“附件2”)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xm.gdstc.gd.gov.cn/gqxh/login,以下简称“系统”)。
(一)网上注册登记
1.未注册单位。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2.已注册单位。已有账号、已完成注册的相关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3.完善基本信息。注册完毕后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等。
(二)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1.填报申请材料。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请”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2.申报材料提交。选择“珠海市科技部门”为推荐单位,并进行提交。
3.为便捷企业申报,名优高品申报不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审核推荐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对企业提交的名优高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满足申报条件的,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将进行推荐。
(四)其他
专家评选、结果复核、公示、异议处理、公告、证书发放等流程具体情况,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http://xm.gdstc.gd.gov.cn/gqxh/login)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9月16日(星期六)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指导
请各区科技部门充分利用宣讲会、微信公众号、政府部门网站等多种手段进行名优高品申报宣传工作。为助力企业提高申报质量,珠海市科技创新局拟于近期举办名优高品政策宣讲会,请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并于8月24日(星期四)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宣讲会具体时间待我局通知。
(二)提高政策认识
名优高品是对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的检验,申报企业应予以重视,树立自主申报的意识。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的,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通过评选的产品的情况,经查实后将由省高企协会撤销其资格,追回证书并公开通报。违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珠科创〔2022〕82号)的,将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创新局
0756-2550054、0756-2550083、0756-2213091
(二)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020-37856321、020-38458076、020-38458669、020-38458085、020-87510115、020-38458017
(三)平台技术支持信息
18022360548、18664634739(QQ:2660678077)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