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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入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量:5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26/2023-10-3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入库申报的通知


  为助力我区打造“智造高地· 活力惠阳”目标,更好地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快培育更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22〕72号)以及《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惠阳工信字〔2022〕126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入库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入库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惠阳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我区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且承诺3年内不迁离本地,不改变在本地区的纳税义务和征统关系,无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属制造业企业(符合我区产 业发展导向、具备较快增长速度和较大增长空间的企业优先纳入)。

  (四)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1亿元,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不低于30%。

  (五)预计到2025年,企业工业总产值计划增长率每年均不低于30%。

  (六)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二、申报材料

  (一)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申请表(附件1)。

  (二)惠阳区“倍增计划”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三)工商营业执照(非多证合一企业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最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和增值税纳税年度申报表复印件。

  (五)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2022年度B204-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报表》(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

  (六)企业产品及供应链基本情况表(附件3)。

  (七)企业倍增发展方案(方案提纲参考附件4)。

  (八)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获评文件(如有)。

  (九)企业现场高清图片(含产品、设备、厂房外观、车间、办公和生活区域等)。

  (十)2022年度惠阳区“倍增计划”企业量化指标表佐证材料(根据指标逐项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工作安排,本次申报工作中,相关企业税收贡献统计口径原则上为全口径税收,剔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一般退税,不含免抵调库办理数。

  (二)申报企业应根据提交的倍增方案,结合自身订单和市场情况,做好2023年度营收和产值增长的预判。

  (三)申报企业需明确数据报送专员,数据报送专员主要负责本企业纳入惠阳区“倍增企业培育库”的数据上报工作,具体负责按区倍增办要求定期上报真实入统数据。数据报送专员的落实和上报数据质量关系到本次企业遴选和入选后每年度倍增企业考核,企业上报的各类数据除作为倍增企业遴选评使用,还将作为有关政策资金申报的基础,务必与入统数据保持一致并保证数据真实,一旦抽查发现编造和篡改数据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且由填报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摆放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 2023 年10月30日前提交我局。申请企业须如期、如实递交申报材料,逾期我局不受理申报,不支持补正资料。 联系人:曾迅,电话:18902661984。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