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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关于申报惠城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量:63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14/2023-11-24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8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惠城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惠城区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建设以省级主导品种为支撑,集成种养技术、病虫防治、机械化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我局制定了《惠城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并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文档)于2023年11月24日前报区农水局科教信息与交流合作股。

 

  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29600)



  惠城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惠城区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建设以主导品种为支撑,集成种养技术、病虫防治、机械化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深化农业技术协同推广机制、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全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不低于100%,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


  二、申报范围

  种植业、花卉、畜牧水产生产基地。


  三、申报对象

  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重点面向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示范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往年有承担过建设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绩效目标

  1、具备较强农业技术管理和推广力量。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2、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辐射影响力。种植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大棚种植30亩以上、渔业养殖水体50亩、工厂化养殖产量年产15吨以上、花卉种植10亩以上。农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生产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示范推广作用明显。

  3、申报单位会计管理良好,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时间:11月13日至1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交《惠城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

  区农水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分高低和评审意见择优选取项目。


  六、资金补助及使用范围

  本次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资金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和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畜牧、渔)药、化肥、种子、水产苗种、农业机械、生产设施设备、试验仪器等农业生产物资投入,以及标牌制作、资料印刷、组织展示、宣传、交流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文档)于2023年11月24日前报区农水局科教信息与交流合作股。

  2、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