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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津市关于征集2024年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量:7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25/2024-03-29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天津市关于征集2024年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项目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大力实施项目驱动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高端装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着力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整体水平,打造100家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现征集相关领域项目,建立项目培育计划,加大项目培育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项目尽快完成。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高端装备

  鼓励在供给侧加强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包括:计划研发、试验调试或已批量制造的机器人、工业母机类成套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等产品。

  (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进一步促进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对《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首台套目录》)进行增补,《首台套目录》(https://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305/t20230508_6234019.html),适时调整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相关技术参数。

  (三)智能制造项目

  1.应用场景

  参照《天津市应用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商遴选条件》(附件1),支持企业面向制造过程各个环节,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部署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成套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相应的工艺、软件等,实现具备协同和自治特征、具有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

  2.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根据《天津市应用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商遴选条件》(附件1),数字化车间需符合定义和满足相关要求,主要包括人员指标、技术指标、资源指标、生产指标。智能工厂需满足共性和关键环节指标。共性指标要求:人员指标、技术指标、资源指标、生产指标、设计指标、物流指标、销售指标、服务指标。关键环节指标: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行业、消费品行业、原材料行业需满足的6个场景。在建项目原则上需在1年内建设完成;建成项目主要介绍2018年以后的建设内容,并在申报时项目已能够试运行,且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2级以上。

  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按照《天津市应用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商遴选条件》(附件1),面向25个重点行业需求和21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攻关方向,支持我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发展,提升本地化支撑服务能力。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须为本市注册的制造型企业,对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企业纳税信用、银行信用、企业信用等均状况良好,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问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一)高端装备产业发展领域要求

  按照《高端装备基本情况表》(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

  (二)首台套目录增补要求

   增补范围需符合《首台套目录》,申请增补的企业需提交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增补产品申请表(附件3)。

  (三)智能制造要求

  申报主体可参照《天津市应用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商遴选条件》(附件1),申报应用场景填写应用场景申报书(附件4),申报数字车间填写数字车间申报书(附件5),申报智能工厂填写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6),申报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填写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附件7),一个企业可以申报多个方向项目。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并汇总项目信息表,出具推荐函,于2024年3月29日前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推荐函、汇总表、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word版)一并报送。

     

  2024年2月25日

  (联系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赵鹏

  联系电话:022-23312250;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武文枫

  联系电话:022-83608049)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