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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奖及线班组奖制造业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高质量南海的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南海区质量供给水平,引导和激励区内组织、班组或团队采用和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 年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线班组奖教育类及卫健类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一、申报对象
1.组织奖申报对象: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事业单位。
2.一线班组奖申报对象: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班组或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
申报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5年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依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
2.在质量、创新、品牌和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制造业2023年度销售额(或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或纳税 1000万以上,服务业2023个相关数据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具有公信力的证明。
3.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模式,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4.自 2021年1月1日起,在国家、省、市或区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无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出口产品没有因质量问题被国外有效通报或索赔。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2021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7.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企事业单位,不再接受申报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已获得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再次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
(二)一线班组奖(制造业类)申报条件
申报南海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制造业类)的班组或团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组织中,从事一线生产、建设或服务,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班组或团队;
2.工作业绩突出,生产、建设或服务质量水平处于较高水平注重技术或管理创新;
3.形成自身特点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推广意义;
4.在申报前完成不少于1项质量提升主题活动,在改善组织质量、创新、品牌以及效益等方面形成一定成果或带来突出贡献;
5.经所在单位推荐,曾参与班组或团队评选或成果交流活动,取得一定成绩,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6.所在单位自 2021年1月1日起未发生因该班组或团队过错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7.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单位唯一班组或团队参与评选。获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的班组或团队,不再接受其组织内的班组或团队申报一线班组奖。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及一线班组奖(制造业类)申报材料仅需提交电子材料,所需电子材料放到U盘内(所收材料含介质将不予退还),电子材料具体如下:组织奖申报须提供报名表(附件1)、申报材料(附件2)的可编辑 word 文件以及含有申报企业签章、所需推荐组织同意推荐并盖章的 PDF 版扫描件以及证实性材料各一份。一线班组奖申报须提供报名表(附件1)、申报材料(附件3)的可编辑 word 文件、班组照片、含有申报企业签章、所需推荐组织同意推荐并盖章的 PDF 版扫描件以及证实性材料,其它具体要求查看申报表。申报表电子版可登录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http://www. 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scjgj/xxgkml/tzgg/index.html )
(二)申报时间及提交方式
1.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企业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以U盘形式提交至所属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处。
2.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汇总附件1及企业U盘一并提交至南海区政府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评审原则和标准
(一)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企业或组织自愿、不向企业或组织收费、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评审标准按照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附件5)、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件6)和《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评审准则》(附件7)等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请区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以及各商(协)会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一线班组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一线班组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供详细准确的申报数据,安排专人负责政府质量奖申报联络工作。
(三)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企事业单位和一线班组的申报材料后,即会同本镇街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对企事业单位和一线班组的申报材料内容是否属实等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
(四)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给出受理意见。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事业单位和一线班组,应在指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进入评审程序。
六、联系方式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欢林颖欣86280892
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谢宇奇81812109
九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关颖菲86553662
西樵市场监督管理所:陆锦涛86800129
丹灶市场监督管理所:沈肖华86605030
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区锦垣86666933
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严铭辉85522081
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潘智君8562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