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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关于开展 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一综试区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 浏览量: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12-09/2024-12-23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3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关于开展 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一综试区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科)促局,商(协)会,有关企业: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现开展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一综试区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研读《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一综试区建设)(第二批)申报指南》(见附件),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请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先确认材料是否合规、完整和清晰,填写《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一综试区建设)(第二批)资金申报表》(见申报指南附件1-1)和《书面申请报告》( 见申报指南附件 1-2)并签名盖章。

  3.请企业自行登录“信用广东”系统https: //credit.gd.gov.cn/下载“企业版报告”资料。


  二、资金申报时间及流程

  1.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对照申报指南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于12月9日至12月23日登录佛山市扶持通(https: //fsfczj.foshan.gov.cn)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单位在扶持通提交申报后,市商务局将对项目进行要件性初审,获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在收到打印通知后,登录扶持通平台将获初审通过项目的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册子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并递交至市商务局。(上门递交或快递均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 号 303 室电子商务科)

  3.市商务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市商务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本项资金规模来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资金分配按规定报批。

 

  三、支持时间

  本资金支持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开展的项目。

 

  四、业务咨询

  佛山市跨境电商政策咨询qq群:55966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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